财务造假及其防范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19 21:21:11
全文总字数:7552字
文献综述:财务造假及其防范研究
- 引言
本篇论文根据国内外多篇优秀文献,对我国企业财务造假现象进行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财务造假的现象也频频发生,造成社会的高度关注。财务造假是指虚构或漏列会计事项,出具误导性财务报告的行为。财务造假的对象一般为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而财务会计信息作为经济领域中最为重要的信息传递工具之一,在引导人们进行投资决策等经济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旦财务会计信息不再真实完整,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将是深远而广泛的。不仅会造成公司自身完整的生产经营系统被破坏,影响日后的长远发展,还会对投资者造成严重的利益损害。严重的甚至导致相关市场行为主体判断失误,破坏危害到整个资本市场的运作,影响宏观调控下资源的有效配置。如何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社会诚信与监督的部分缺失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 国外研究现状
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市场比我国发展的较早一些,所以在问题暴露更多的情况下,国外相关文献对于我们研究财务造假有更加深远的研究和借鉴意义。
舞弊冰山理论(二因素论)从结构和行为两个方面来考察财务舞弊,它把财务舞弊比喻为海平面上的一座冰山,露在海平面上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更庞大的危险部分隐藏在海平面以下。而海平面以上的是结构部分,海平面下的是行为部分。因为舞弊结构的判别和预防相比务必行为是较为容易的,因为舞弊行为是更加主观和多样的存在。
W.Steve Albercht(1995)提出的财务舞弊三角理论(三因素论),分别为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借口(Rationalization),三类要素共同作用才能构成企业舞弊。压力要素是指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常见表现形式为:经济压力;恶癖的压力;与工作相关的压力和其他压力。机会要素是指可进行企业舞弊而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逃避惩罚的时机,常见表现形式为:缺乏发现企业舞弊行为的内部控制;无法判断工作的质量;缺乏惩罚措施;信息不对称;能力不足和审计制度不健全。借口(自我合理化)是指企业舞弊者必须找到某个理由,使得企业舞弊行为与其本人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常见表现形式:我只是暂时借用这笔资金,肯定会归还的;我的目的是善意的,用途是正当的;这么做对于能让公司得到正面效果等等。因此,为了从根本处防范财务造假,既需要从企业内部入手,消除存在舞弊的可能,还要尽可能消除借口与压力要素,减少财务造价的可能性。
G.J.Bologua于20世纪末提出的GONE理论(四因素论),是在美国流传最广的一个企业会计舞弊与反会计舞弊的著名理论。他认为贪婪(greed)、机会(Opportunity)、需要(need)、暴露(exposure)是造成财务造假的四个原因。“贪婪”常见表现形式为:道德水平低下。“机会”一般指:舞弊者的职权大小;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否能有效防范财务造假。“需要”一般指:不良的行为动机,如经济利益的驱动,名利诱惑等。“暴露”一般指:舞弊行为被发现和披露的可能性和对舞弊者的惩罚程度。即舞弊者有贪婪之心且又十分需要钱财、自尊时,只要有机会,并且认为事后不会被发现,他就一定会进行舞弊,导致被欺骗者的钱、物、权等离他而去。
G.J.Bologana和J.T.Wells、R.J.Lindquist等人在GONE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形成舞弊因子理论(1993),是迄今最为完善的关于形成企业舞弊的风险因子的学说。它把舞弊风险银子分为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是指因人而异,且在组织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常见表现形式为:道德品质和动机。一般风险因子是指由组织或实体来控制的因素,常见表现形式为:舞弊机会和舞弊被发现后舞弊者接受的惩罚的程度和性质。当一般风险因子与个别风险因子结合在一起,并且被舞弊者认为有利时,舞弊就会发生。
Victoria(2012)从公司内部审计的角度阐释了如何识别及防范财务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