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财务柔性视角的美的公司股票回购案例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5 20:30:34
1.目的及意义
1.1研究目的
当上市企业利用资金等方式在股票市场上回购已经发行的本公司股票即为股票回购。股票回购的起源地是美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出现了第一例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行为,其后不断发展。然而,相比来说,股票回购在我国出现的较晚。普遍认为,在1992年小豫园并入大豫园的合并回购为我国的最早股份回购案例。因此,对于不那么发达的中国资本市场来说,股票回购的案例分析分析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未来有意愿进行股票回购的公司来说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在我国,近期股票回购的政策也不断发展和优化。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3日晚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有回购股份意愿的上市公司,要全面梳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与股份回购相关的内容,明确规定可由董事会决定实施的回购情形,完善回购股份的持有、转让和注销等有关机制,健全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管理等制度。随后,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回购细则》明确,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进行的股份回购,在持有半年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这一安排,主要是为上市公司平衡好股份回购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更为灵活的市场化手段。
结合我国当前的股票回购政策,对典型性案例进行区别于国外资本市场的结合中国国情的股票回购案例分析,既可以完善我国当前关于股票回购的理论研究,也有助于企业深入理解股票回购的意义、预测潜在的效应和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该项研究能有助于分析上市企业进行股票回购的动因,从而在资本市场的交易中做出正确的决策。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我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完善,仍然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国内现有的关于股票回购的理论研究范围较为宽泛,但不精细。因此本文主要从财务柔性视角出发,以具有代表性的美的公司的股票回购为例,对该企业的股票回购动因进行深入研究,使基于财务柔性视角下的股票回购研究分析更为完善和具体。
1.2.2现实意义
全文的分析是基于企业的财务柔性视角来对美的公司该次股票回购的效应进行分析和预测,因此本文对于由于有剩余资金的已经进行或者未进行回购的企业来说都有一定的实践意义。此外,对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持有者来说,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