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村账镇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文献综述
2021-12-21 22:26:00
全文总字数:2966字
文献综述
- 前言
农村财务工作,关乎农村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颁布并实行了《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初次提出了“村账镇管”的概念并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在往后的几十年中,通过官方文件的指导(如中办发[2006]32号文件、国发[2006]34号文件、财会[2004]12号文件、财会[2008]8号文件等),“村账镇管”模式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并在推广的过程中不断的调整、优化。
伴随着“村账镇管”模式在多地开展实践,农村的财务管理状况得到了改善,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例如,政府推行委托代理制度与法律要求农村基层组织自治相冲突,存在镇级财政挪用截留村级资金等新风险(易雪辉等,2021)。为使该模式能够更好地为农村服务,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很有必要。
二.关于农村财务管理的文献综述
我国的农村财务管理包含很多方面。其中关于会计信息的处理方式,有四种比较成熟的理论:“村账村管”模式、“村账镇管”模式、村级会计委派模式与村账乡(镇)双代管模式(陈淑倩,2020)。
“村账村管”模式是我国最传统的农村会计工作方法。每个村是独立个体,有完整的记账人员与机构,乡镇不予干涉。在这种模式下,日常财务工作中沟通交流工作简单,提高了效率。但由于缺乏上级的有效监管,农村基层职工支配的资源量越来越大,关系、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夏德峰等,2018),任人唯亲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带来了基层微腐败。
在“村账镇管”模式下,村一级将财务处理权交给乡镇一级,自身只负责报账。报账员定期前往乡镇的代理服务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录入与公开工作。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村一级的腐败,但也暴露了乡镇一级的问题:岗位频繁调动,队伍不稳定,受教育水平大多数处在初中、高中阶段,专业技能与业务水平难保证(聂建平,2016)。村账镇双代管模式,是一种“村账镇管”模式的变体。村与乡镇共同管理账务,农经站、村民大会、村委会、村监委会、村民理财小组、村会计(报账员)都是责任主体(李连华等,2020)。该模式通过增加主体数来强化审核,但由于主体过多,不易形成监管的合力,村委会依旧有权力膨胀的可能。
村级会计委派模式是兼顾了村级自治权和专业素养的农村财务工作方法。该模式下的乡镇农经站和村签订协议,由乡镇派出财务人员管理村级财务,既维护了农村居民自治权,又提升了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但是,该模式尚在初试阶段,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面临着乡村人员不足、财力有限、难以覆盖所有村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巩雪茹,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