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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确权后“以地养老”模式的探讨毕业论文

 2020-07-09 20:18:54  

摘 要

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从80年代起开始得到关注,进入21世纪后,由于我国人口开始步入老龄化,这一问题开始逐步凸显出来,学术界和政府开始广泛关注养老问题。由于我国实施了计划生育,并开始逐步进入经济社会,农村家庭规模开始缩小,结构也开始发生变化,农村的养老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因此“空心村”渐渐出现很多,社会焦点开始转移到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上。结合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本文在农地确权的背景下,对确权后农村老人如何以地养老的问题进行探讨。

本文根据国内外学者对以地养老模式的讨论发现国内农村的养老环境堪忧,传统的养老模式因为太过于依赖种植这一收入来源,不足以给予老人稳定的生活水平。据此,本文利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学习国外的养老模式,并分析我国目前的农村养老模式及其特点,从国内现有的增收模式思考,寻求土地新的收入方式,考虑如何把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合理利用,将土地增收和农民养老结合起来,并在最后提出从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三个角度思考切实可行的新的以地养老模式。

关键词:农地确权 以地养老 宅基地 土地流转

Discussion on the mode of "endowment to the land" after Confirmation of land ownership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old-age care for the elderly in rural areas has been concerned since 80s, and since entering twenty-first Century, because of the aging of China's population, this problem has gradually emerged, and the academic and government began to pay much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of the aged. Due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family planning in China, and the gradual entry into the economic society, the scale of rural families began to shrink, the structure began to change, the rural pension function began to weaken, so the "hollow village" gradually appeared, and the social focus began to shift to the old people in rural areas.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building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in the nineteen major area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oblem of how the rural elderly can provide for the elderl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land confirmatio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scholars' discussion on the old-age pension model in the country, finds that the old-age environment in the rural areas is worrying. The traditional mode of the old age is too dependent on the source of the income, which is not enough to give the elderly a stable living standard. According to this, this paper uses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search and case analysis to study the old-age mode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analyzes the rural old-age mode and its characteristics at present in our country. From the existing mode of increasing income in China, the new income mode of land is sought, and the rational use of farmers' land and homestead is considered, and the land increase and farmers will be added to the land and farmers. Finally, it puts forward a feasible new mode of land endowment from three perspectives: land, housing land and collective assets..

Key Words: Farmland right land endowment Homestead Land Circulation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引言 1

1.1研究背景 1

1.1.1 农村土地确权 1

1.1.2 农村以地养老 1

1.2研究目标 2

1.3 研究方法 2

1.3.1 文献研究法 2

1.3.2 案例分析法 2

1.4 基本概念限定 2

1.4.1 土地确权 2

1.4.2 以地养老 3

第二章 国内外学者对土地养老模式的探究 4

2.1 国内学者对可行性的探究 4

2.1.1 学术上持支持态度 4

2.1.2 学术上持保留态度 5

2.2 国外学者的思考及养老模式的现状 5

2.2.1 从美国看对利用土地及以地养老的看法 5

2.2.2 国外部分国家土地确权、养老模式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6

第三章 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模式及其特征分析 7

3.1 我国现阶段养老背景 7

3.2 我国现有的农村养老模式及其特点 7

3.2.1 中国农村家庭养老 7

3.2.2中国农村社会养老 8

3.3 现模式存在的问题 8

第四章 现有农民增收模式与“以地养老”关系分析 9

4.1 农村土地互换 9

4.1.1 重庆江津模式 9

4.1.2 新疆沙湾模式 9

4.2 农村土地出租 10

4.3 农村土地入股 10

4.4 农村土地转包 11

4.5宅基地换住房 11

4.6从现有模式得到对土地养老的启示 12

第五章 对农民以地养老新模式的思考 13

5.1 从土地角度分析 13

5.2 从宅基地角度分析 13

5.3 从集体资产角度分析 14

5.4 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4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3

第一章 引言

1.1研究背景

1.1.1 农村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始后,被逐步得到重视。2018年前,大部分地区的农民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还没有参与土地确权工作的意识,直到土地确权的政策开始被乡镇级的政府落实和普及宣传,当地的农民才有了土地权利的意识。土地确权能够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确保,也可以使其交易市场更加繁荣,我国农业的发展朝大规模、现代化发展,土地确权为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在利用土地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土地的经营权,2008年在中央一号文件里,“希望农民能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这一说法第一次被提出。在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了“三权分置”的办法,要分别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大权利,这种办法可以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了新的增收来源,即确认宅基地的“三权”后,经营宅基地获得收入。

1.1.2 农村以地养老

2015年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中,国家卫计委指出我国的人口比例现状是老人比例偏高。其中,独居在家的空巢老人占老人数量的一半,而农村的老人数量又高于城镇老人的数量,农村老人的压力更大,困难也更多。2015年国家卫计委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只有15.8%的农村老年人对于养老没什么压力,47.2%的在农村养老的老年人觉得目前的收入不够支持生活,42.5%的老年人则被身体病痛折磨着,收入对于治病来说也入不敷出,后两项和城镇老人相比,均高于10个百分点[1],这是差别非常明显的。一方面,因为独自生活或是子女上班很忙无法照料,另一方面造成农村老人养老压力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传统的老人都是依靠耕种自养,但老人年纪大了,身体难免会退化,失去了耕种能力后,又没有子女在身边照料,耕地所获的收入必然是不稳定的,这时候,只能去思考如何突破传统的耕地养老局面,寻求“以地养老”的新方式。本文所说的土地养老就是指不改变农村老人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以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并将收益所得返还老人。

1.2研究目标

农村的养老功能,因我国社会转型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开始不断弱化。相较于城镇老人,农村的老人缺乏稳定的收入,但拥有的土地却不能被闲置。因此本文希望可以在同时满足农村老人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基础上,不放弃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寻找出切实可行的养老政策,丰富农村养老方式,使老人老有所依,确保其老有所养。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研究法

搜集并阅读国内有关于农民养老模式的材料,了解农地确权的背景,提出问题,并带着问题阅读文献,结合国外学者的论文,与国内现有文献作对比,分析归纳出可以借鉴和思考的地方,从土地流转增收入手,研究确权后如何利用土地增收以养老的相关问题。

1.3.2 案例分析法

借由特例地区的土地流转模式引发思考,寻找在确权后的背景下扩大规模利用的可能性。分析以下个案中各个模式的优缺点并思考能否运用到以地养老模式中。

1.4 基本概念限定

1.4.1 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确定的是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项权利。在遵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规定好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归谁所有或使用。每一块地都像身份证一样,都要被登记申请、调查核实、注册颁证后,才能被最终确认和确定。中央一号文件在2013年就提出要在农村全面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1.4.2 以地养老

目前在学术界,有两种对于“以地养老”的定义,第一种:农民自己承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或是变卖土地获得收入来作为养老资金。第二种: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集中规模化经营,集中生产得到的利益收入再通过政府以补偿金的形式返还给农民。

本文定义的“以地养老”是指承包关系不变,农民承包土地后自愿在合法情况下将土地再承包或是租赁给他人或是自建宅基地,以多元化营利方式获得收入,增加收入来源,寻求人地和谐的新模式。

第二章 国内外学者对土地养老模式的探究

2.1 国内学者对可行性的探究

2.1.1 学术上持支持态度

计宏跃、向燕、郑一心[1]等人表示以地养老有三大优势:1、“以地养老”增加更多养老方式,缓解了老年人养老压力。因为“以地养老”是可以自由选择无偿、低偿或者有偿三种方式的,所以老人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2、土地不再被浪费,利用率提高。这避免了老人身体羸弱无法耕种的局面,将土地集中起来管理,实现了规模经营,也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以地养老”也吸引了一部分年轻农民集中管理土地,不用外出打工,为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奠定了基础。利用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支持老年人的生活消费,是一种创新,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稳定了老年人生活水平。3、“以地养老”满足了农民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需求。这种新的土地利用方式解决了老年农民养老问题,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满足了老人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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