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创新、监管问题及对策---以余额宝为例毕业论文
2021-02-24 10:28:13
摘 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持续升级,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也急速发展,网络金融产品创新的种类多,更新频率快,呈现跨部门、交叉性强的发展特点。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移动支付的普及,创新金融产品能在短期内迅速发展,走向规模化,因此这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运用实例分析总结归纳的方法,以余额宝为例探讨了金融创新模式的特点,分析余额宝在现行监管制度下的发展前景,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上金融监管的经验提出应建立多层次、跨行业的综合监管体系,完善金融市场监管的整体策略,在激活金融市场创新活力的基础上,规范整体金融市场运行。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余额宝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upgrading of internet technology in China, internet finance in China has also developed rapidly. There are many kinds of innovation in the network financial products, the update frequency is fast, th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 of the Cross department and intersectionality is strong. In the course of development, due to the popularization of mobile payment, innovative financial products can develop rapidly in the short term and move towards scale, so it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for our financial supervis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inancial innovation mode with the example of the Yu'E Bao using the method of conclusion and summary to the instance analysi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foreground of the Yu'E Bao under the current supervision system,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experienc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upervision, this paper proposes to establish a multi-level and cross-sectoral comprehensive supervision system, perfect the overall strategy of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ion, and standardize the operation of the whole financial market on the basis of activating the innovation vigor of financial market.
Key words: financial innovation; financial supervision; yu'e bao;
目 录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
1.2 文献综述 1
1.3 主要研究内容 1
第2章 互联网金融发展概述 3
2.1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基本框架 3
2.1.1 网络银行 3
2.1.2 网络信贷 3
2.1.3 第三方支付 3
2.2 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 4
2.3 国际互联网金融的相关发展概况 4
第3章 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影响 6
3.1 对消费者心理及行为的影响 6
3.2 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 6
3.3 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影响 6
第4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发展 8
4.1 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概述 8
4.2 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发展 8
第5章 互联网金融创新实例分析:余额宝 10
5.1 余额宝基本概况分析 10
5.2 余额宝的创新模式及影响 10
5.2.1 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启示 11
5.2.2 余额宝对金融监管的影响及启示 11
5.3 余额宝的发展前景 12
第6章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对策建议 14
第7章 结论 15
引用 16
致谢 17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互联网金融的急速发展,给我国传统的金融行业带来持续的冲击,同时也不断带来创新的金融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与创新,相关的问题也持续涌现,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该如何进行适当的监管,是我此次研究的主要目的。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的通讯技术的发展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快速发展而来的,行业整体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有效且适当的管理。只有创新与监管相辅相成,市场才能合理有序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内容不断地得到创新和快速发展。在2014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互联网金融被初次定义涵括在影子银行的范围之内。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创新,我有必要研究和探讨我国在目前发展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应采取的模式,研究适应其发展的监管策略,尽快使互联网金融走向完善发展的道路。
2013年,阿里巴巴正式推出余额宝,此后,我国互联网金融出现了迅猛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产品更新频率加快,正不断加快抢占存款、贷款和支付等银行三大核心业务的市场份额的步伐。
1.2 文献综述
由于国外的互联网金融的形成相对于我国更早,故在国外较早的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在20世纪90年代,一部分优秀的外国学者就发表了互联网金融与监管相关的论文,例如RC Merton于1995年发布的《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management and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而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及监管的研究主要开展于2000年后,集中于2010年,由于余额宝的面世,互联网金融市场更新的频率更高,受众人群更广。2012年,谢平、邹传伟进行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研究,他们从网络银行、网络信贷、第三方支付等方向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况。但信息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余额宝不断推出更多的金融产品,更丰富的金融模式,相应的金融监管政策也需要更新。
本文旨在通过国内外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分析及相关政策实施后金融行业的反应,结合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寻找更有效的创新与监管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作出相应的研究与分析。
1.3 主要研究内容
(1)研究的基本内容及目标:本文的主题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创新、监管问题及对策---以余额宝为例”,本文将结合当代我国互联网金融背景和创新状况研究具体监管政策在我国推行的具体条款,从不同金融主体出发分析可能造成的影响,再结合这些主体的影响进而分析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间接效应,包括正面影响及带来的机会,负面影响可能会造成的道德风险并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出要求及发展建议。在本文分析中将结合互联网金融在各国的发展状况,以及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改革下的互联网金融现状,按照余额宝的发展趋势来综合分析,目标是能够分析余额宝的一系列创新与改革背后的互联网金融的走势及并提出发展建议。在本文中,将着重突出监管与创新的共同效应,从宏观出发再到微观个体,也会立足于制度规定本身与监管的执行,立足于个人(储户)、银行及监管机构、政府不同金融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且结合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与银行的风险防范来展开分析,引用实际官方数据尽可能多方位、深层次的来探讨话题,达成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及监管提出建设性建议的目标。
(2)研究方法:归纳演绎法,即通过阅读大量文献在前人的文献基础上,进行逻辑推演,是一种归纳总结,总结监管政策与创新机制之间的联系,从而寻求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再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
第2章 互联网金融发展概述
2.1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基本框架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传统金融行业的机构与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以互联网技术为桥梁实现的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并使其呈现于线上的模式。互联网金融不单纯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性的条件下,为适应客户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在实质上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互相结合而产生的交叉领域,但互联网金融方向有着更多的创新。尽管互联网金融不断更新,同时不断衍生出新的具有互联网性质的金融产品,占据越来越大的金融市场份额,但其总体的基本框架可大致分为网络银行、网络信贷和第三方支付。
2.1.1 网络银行
网络银行,又可以称作网上银行,它是一类运用信息技术为基础,搭建与互联网数据之间的桥梁,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用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与产品的新型银行形式,为客户提供了24小时的快捷的金融服务系统。目前各大传统商业银行均已更新完成自己的网络银行,并在逐步将线下业务发展至线上,招商银行更是提出了无纸化办公的理念,这些细节上的更新其实也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银行,提高数据整理的便捷性,最终提升客户体验。
2.1.2 网络信贷
网络信贷在互联网时代发展增速加快,甚至金融监管的更新远远难以跟上其速度。网络信贷一方面指的是传统商业银行的审批贷款在网络中进行,包括提交资料、审批等等,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服务,提高了银行服务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指的是是各大网络贷款平台,此类贷款平台对学生贷款的门槛要求低,因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隐患。到2016年5月为止,我国共出现有问题的网络信贷平台达到1305家。2016年累计新出现的问题网络信贷平台数量为226家,占到累计问题网络信贷平台数量的17%。
这就对于金融监管的时效性提出了很强的要求,网络信贷的本质是好的,但需要政府部分及行业监管协会对审批要求不断更新,提升征信系统的支持,在减少贷款成本的基础上,提高信贷的审批速度,适当简化贷款程序,最终形成一个高效规范的网络信贷环境。
2.1.3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指的是具有高度的信誉担保的大型机构,同各大商业银行签订协议,成立独立于银行结算系统之外的交易支付渠道的网络支付形式。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款项先转入第三方支付系统的账户,再由该平台通知卖方发货,在交易成功后,代收的款项再打入卖方账户。这就为买卖双方同时提供了一个具有高度信用保障的资金保管处。
目前我国的电子支付公司已达到40多家,且大多数支付公司与银行间均采纳纯技术的网关接入服务,此种形式容易引发市场间的同质化竞争,不利于整体行业的市场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电子支付的整体过程中,客户的资金都会在第三方支付的提供商处停留,这些处于暂时停留状态的资金,可能会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在该支付过程中,这些款项会滞留于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服务商账户中,对于此类资金的经营在金融监管中是一个新的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风险。这就要求负责审批第三方支付机构资格的部门制订更严格的标准,银行会以颁布牌照的形式提高门槛,这也对金融监管不断提出更新的要求。
从2005年10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来,历经多年发展,央行已于2012年研讨并制订《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和《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这些规定提高了网上支付的安全等级,加大了对网络支付违规行为的惩处程度。
2.2 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规定始终处于不断更新的历程中,这些规定需要预防新的金融风险,同时对现有金融问题提出改正,对于金融市场的反应不断做出调整。
2005年1月8口,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签名法》。
2005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2005年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司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0年9月1日起施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2013年6月9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发布实施。
2014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央行在会后也逐步加大了监管的力度。目前我国移动支付成为主流,更严格的监管有利于市场管控风险,降低风险累积,提高电子支付安全性,这些措施也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起到了保障作用。
2017年1月13日,央行颁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客户备付金的使用。
2.3 国际互联网金融的相关发展概况
国际互联网金融的开展远早于国内,但国内的发展势头亦强劲十足。
1971年Nasdap系统在美国建立,标志着互联网金融真正了成为了现实。
1995年10月18日,美国建立了国际上首家网上银行,就此拉开了互联网金融发展新时代的序幕。
2000年7月3日,Uno-E公司与爱尔兰互联网银行第一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组建了Uno First Group,这是首家业务范围覆盖全球的国际互联网金融企业。就此,全球性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的框架开始形成。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互联网金融的开发的局势都走向明朗,市场业务范围覆盖逐渐增大,从网络银行到网络保险、理财、证券交易,甚至是金融信息服务都得到了整体的发展并走向成熟。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全球范围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在国际上也逐渐被接受,网络银行所提供的服务也在储蓄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理财服务,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也逐渐被用户接纳熟悉。电子支付体系在二十一世纪初出现了爆发式增长。
至此互联网金融正式成为了一个整体多元化、全能性的服务体系。相应的金融监管也在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