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制度下的贫困治理模式研究——以湖北省为例开题报告
2020-02-18 16:17:0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现实背景
十九大报告把“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再次向世人庄严承诺“到2020 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合作社如何在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中促进农村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助力脱贫攻坚战略,是合作社必须深入思考、认真实践的时代课题。而世界合作经济发展史实也表明,合作社发生与发展无不与(反)贫穷紧密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前是萌芽阶段,这一阶段的合作社发展,没有较强的组织性和规范性,数量较少,缺乏合理的领导;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合作社数量有所增长,活动内容主要围绕技术交流以及技术操作;接着到了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期),这一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整体上出现了大的改进,不仅政府开始加强重视,颁布扶持保护政策,农民们也从自身意识到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竞争力的必要性,要将合作社的作用发挥出来;2000年至今,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越来越重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农民专业合作社已逐渐成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及组织形式。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并于2007年正式开始实施,该法的出台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的出台又进一步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合作社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为下一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农村合作社因为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这种性质决定了它在反贫困方面能够发挥龙头企业所难以企及的作用,它将分散的农民、农户组织起来,架起了农村社会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在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农村贫困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理想载体。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研究内容
本研究基于内源性发展理论,将农村合作社作为我国贫困治理的重要载体之一,以湖北省某合作社为例,考察农民合作社在带领农户脱离贫困过程中所发挥和潜在发挥的作用与功能,并试图从已有的农村合作社成功经验中总结出其在贫困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模式和特征。
首先,对贫困治理理论、内源性发展理论以及农村合作社成立的背景和基础进行梳理;探讨农村合作社的运转方式以及其在贫困治理过程中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
其次,对农村合作社参与贫困治理进行现状描述。即通过问卷、结构式访谈呈现不同类型合作社参与贫困治理的真实情形。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3.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9年3月12至3月25日)
(1)查阅精准扶贫和驻村工作队相关的资料、文献,包括报纸期刊、硕博论文、历史文献;
(2)完成开题报告;
(3)设计访谈提纲;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jensen-auvermanntessa; adams isabel; doluschita reiner. trust-factors that have an impact onthe interrelations between members and employees in rural cooperatives[j].journal of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2018(2).
[2]xiaoshan zhang, zhou li. china’s ruraldevelopment road [m].springer nature singapore pte ltd. and social sciencesacademic press ,2018.
[3] dorotaleszczynska,maryline thenot. the power of institutional logics: how twodifferent choic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have [j]. department of research,ipag business school in its series working papers,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