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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效应研究-以乐视网为例文献综述

 2020-04-19 21:09:40  

1.目的及意义

(1)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首先,通过深度刨析乐视网股权质押行为及其效应,研究股权质押在公司业绩、公司价值、公司治理方面的效应,对其他存在股权质押行为或有股权质押意向的公司提供借鉴;其次分析股权质押对乐视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助于乐视公司进行发现自身问题,进行改进;最后,本文对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改进建议。

(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要考察乐视网股权质押案例,其中重要部分是明晰股权质押对乐视产生的效应,国内外学者在研究股权质押融资效应时主要考察融资行为的公司治理效应、业绩效应、价值效应三方面。由于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对企业和整个资本市场,乃至社会都存在着多方面的影响,比如公司治理、经营业绩、证券市场的发展、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等等,对于不同的公司、不同的融资目的,研究融资效应的方式也不同。

在公司治理效应方面,控股股东主要给公司带来协同效应和利益侵占效应,国内外学者在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时,主要研究的内容是股权质押对于公司的两权分离和掏空行为。

由于大股东掏空方式的多样化,相应的国内外文献也提出了各种直接、间接的指标或模型来衡量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国外关于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衡量,前期研究多采用一些间接的做法,如(Morcketal,1988)用公司价值来间接衡量掏空行为,并认为公司价值越大意味着大股东对公司利益侵占程度越小;还有学者通过集团之间利润敏感性(Bertrandetal,2002)等方法衡量大股东掏空行为。最近几年研究则多采用更直接的做法,如考查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cheung,2006)、大股东通过其他应收款等账户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Jiangetal,2010)等。

我国现有文献更多地采用大股东直接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金额来衡量大股东掏空行为。李增泉(2004)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分为两类一"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采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两个账户金额来衡量"经营性资金占用";采用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账户金额来衡量"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是这种方法的严重缺陷在于忽视了"经营性资金占用"中正常的关联方交易往来。姜国华等人(2005)认为,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可直接作为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衡量指标,因为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具有占用时间长、还款难度大的特点,是其他应收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价值影响较大;相反,其他应收款中非大股东占用部分,金额较小,也可W及时地收回,对公司价值影响较小。侯晓红(2008)、申明浩(2008)、高雷等(2009)则采用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净额来衡量大股东掏空行为,本文认为采用这种方法来衡量对上市公司资金直接占用的行为更为合理,因为采用其他应收款只能单纯地从上市公司角度描述了大股东的掏空行为,而采用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净额来衡量大股东的掏空行为,既从上市公司角度又从大股东的角度反映了大股东的掏空行为。

我国也有学者采用关联交易来衡量大股东掏空行为,谭燕(2013)采用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商品购销、资产收购和关联担保的总额来衡量大股东掏空行为。唐建新(2013)则创新地采用了毛类关联交易金额总和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大股东掏空行为,这走类关联交易包括:商品交易、劳务交易、资产交易、委巧代理、资金交易、抵押担保、租赁。

在业绩方面,Chen和 Hu(2003)研究中发现投资机会比较多的企业,股权质押行为会增加公司风险,在经济上行时控股股东的个人质押行为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李晨(2011)从大股东掏空和支持行为的全新视角,研究其与公司盈利能力的相互关系, 结果表明,大股东掏空行为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业绩效应)。陈璨(2016)以同辉信息为例,从股权质押融资后同辉信息的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成长性来分析同辉信息股权质押融资的融资效果。(业绩效应)杨安妮(2017)以乐视网为例,从股本结构、股东质押情况、资金流向、业绩反应来考察融资效果黄林昊(2017)以枫盛阳公司为例,研究了新三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业绩及价值的影响,包括质押对公司经营环境的影响、质押前后公司业绩变化、公司资本市场价值、其他潜在影响等方面。(业绩、价值)。

在公司价值方面,Chen和 Hu(2003)研究中发现投资机会比较多的企业,股权质押行为会增加公司风险,在经济下行时质押与公司价值呈负相关。Bertrand(2002),Bae、Kang和Kim(2002)以及Joh(2003)指出,企业集团的所有者通过并购等途径将资源从他们具有低现金流权的公司转移到他们具有高现金流权的公司是“掏空”的重要方式。其他股东只能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反对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会导致公司股价下跌.Claessen(2002)发现东亚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与公司价值具有反向关系。对意大利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控制性大股东持有的现金流权低于的公司其价值显著低于大股东现金流所有权和控制权比例均高于的公司。以个国家个公司为样本,发现当终极股东控制权超过现金流权时,公司市场价值下降。等人的实证研究证明大股东现金流权比例高,且与控制权差距很小的公司,公司价值较大。他们还指出这种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是降低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大股东通过金字塔式控股、交叉持股、股权质押、亲自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掌握董监事会一定比例的席位、互为董事等形式加强控制权与现金权的进一步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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