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对不同区域经济的影响研究毕业论文
2020-02-15 19:36:31
摘 要
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是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资源税改革对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资源税是一种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它可以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也能够体现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的概念。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一直是建立在资源的过度消耗以及资源的不合理浪费的基础之上,且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现状也有着巨大差异。资源税对于调节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数据查询、文献索引以及比较分析等方法来比较资源税改革对不同区域经济的影响,并且按照资源的富集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将各区域划分为发达资源富集区和欠发达资源富集区。通过对各区域的资源税收入与财政收入进行相关性分析,找出我国现行资源税中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地对资源税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使资源税符合时代和地区的需要,服务于低碳型社会的建立。
关键词:资源税;区域经济;改革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material basis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strategy, mineral resource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resource tax reform has an important impact on China's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Resource tax is a kind of tax levied on various taxable natural resources in order to adjust the income of resource gradation and reflect the paid use of state-owned resources. However,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been based on the excessive consumption of resources and unreasonable waste of resources, an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status of different regions is also very different. Resource tax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regulating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y.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impact of resource tax reform on different regional economies by means of data query, literature index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According to the degree of resource enrich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regions are divided into developed resource enrichment areas and underdeveloped resource enrichment area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resource tax revenue and fiscal revenue in different regions, this paper finds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resource tax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and opinions on the reform of resource tax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 so as to make the resource tax meet the needs of the times and regions and serv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low-carbon society.
Key Words:resource tax regional economic reform
目录
第1章 绪论 1
1.1选题目的 1
1.2研究意义 1
1.3研究方法 1
1.4研究内容 2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理论基础 3
2.1国外研究现状 3
2.2国内研究现状 3
2.3国内外研究综述对比 4
2.4资源税征收理论基础 5
2.5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基本关系 7
第3章 国内外资源税发展现状分析 8
3.1国外资源税发展现状与执行情况 8
3.2国内资源税发展现状与执行情况 9
3.3国内外资源税发展现状对比 9
3.4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 10
第4章 资源税收与区域经济的实证分析 12
4.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12
4.2山东省资源税收与财政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12
4.3贵州资源税收与财政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14
4.4新疆资源税收与财政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16
4.4相关性分析结论 17
第5章 资源税改革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19
5.1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19
5.2资源税改革对发达资源富集区经济的影响 20
5.3资源税改革对欠发达资源富集区经济的影响 21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23
6.1研究总结 23
6.2资源税改革建议 23
6.3研究展望 24
参考文献 25
致谢 26
第1章 绪论
1.1选题目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矿产资源作为我国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我国国土面积辽远广阔,矿产资源在各地区之间分布不均,各区域的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我国矿产资源产业的发展进程。另外,由于我国近年来各项产业的高速发展,导致我国的矿产资源储量不断缩减,在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如资源的滥采滥用、资源产品生产效率低下及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我国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自然资源相对东部地区来说比较丰富,然而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远远领先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部地区,资源富集地区的资源优势未能很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国地域宽广,不同区域的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各有不同,资源税改革对不同区域的影响也有好有坏,适用的资源税制度也应有所不同,应因地制宜地对资源税改革进行完善,使资源税能够充分发挥调节区域经济发展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1.2研究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多数省份的经济发展一直是建立在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对环境的严重污染的基础之上的,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的过度消耗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强。税收有组织财政和调节经济的作用,征税可以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节。税收体系中的资源税可以对资源的开采速度进行控制,也可以对当地财政收入做出贡献。但是,我国的资源税税制还不够完善,在资源税征收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限制了资源税应有职能的发挥,导致资源税不能有效调节地方经济发展,也限制了资源税对区域经济的协调作用。本文通过研究资源税改革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进行数据分析,深入研究资源税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深层次关系,找出我国现行资源税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资源浪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1.3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理论研究、梳理文献和比较分析等方法来开展研究。
梳理文献法:根据本篇论文的研究方向选取相关文献进行学习,并借助学校图书馆的各类资源,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论文的撰写。
理论研究法:对国内外资源税政策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对区域经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明确研究方向。
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资源税改革前后区域间经济的发展变化,对比不同地区相同时间段资源税政策对区域经济产生的影响,比较相同地区不同时间段区域经济的变化,为论文提供数据支持。
1.4研究内容
近年来,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自然资源的消耗也与日俱增。自1984年我国开始计征资源税之后,资源税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及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我国资源征税范围狭窄以及征税力度不足等原因,资源税未能真正起到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的作用。且资源税未能有效均衡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同区域有不同的发展方式,也应该适用不同的资源税制。本文主要利用文献索引法、理论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研究资源税改革对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探究资源税改革对不同地区产生的不同影响,找出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地提出对资源税改革的建议,使资源税更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有效地发展。
第一章为绪论,绪论中对本文的选题目的和研究意义进行了分析和介绍,这是本篇论文的研究起点。另外,本章节还对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主要研究方法有文献索引法、相关性分析法等方法。
第二章介绍国内外资源税研究现状,并且对国内外资源税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对比。在本章还介绍了资源税征收的理论基础及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为接下来的研究提供理论上的帮助。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国内外资源税发展现状,以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的现行资源税制为对象分析国外资源税的执行情况,并且和我国现行资源税进行对比,找出我国资源税中存在的问题,为找出更好的资源税改革方向提供了基础。
第四章进行资源税与区域经济的实证分析,选取山东省、贵州省和西藏的数据来进行分析。三个地区分属于发达资源富集区和发达资源富集区,也分属于西部和东部地区,具有代表意义。对三个地区的资源税收与财政收入进行相关性分析。
第五章根据上一个章节的分析总结来探讨资源税改革对不同区域经济的影响。首先分析了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然后分别分析资源税改革对发达资源富集区和欠发达资源富集区产生的影响。
第六章是研究结论与展望。提出了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率、有效将资源税收入作用于资源开发地区、清费立税等资源税改革建议。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理论基础
2.1国外研究现状
Harold Hotelling提出矿产资源耗竭的概念。他认为绝大部分自然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不断开发,自然资源不可避免地面临耗竭的困境。在技术条件的限制下,对自然资源的不断开采利用会使资源的储量逐渐趋于零。霍特林提出了一种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是怎样随着时间的推进进行最优配置,以及市场在其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的问题的模型。资源耗竭的理论还对资源的稀缺性问题给出了理论解释。矿产资源耗竭理论,为资源经济学的建立起到了奠基作用。
国外关于资源税研究的学者主要有 Horald Hotelling(1931)、Villamor Gamponia(1985)和Margaret E. Slade(1986)等,霍特林最早开始资源税的研究,他首先提出了“时间倾斜”的概念。国家政府通过税收的方式来改变自然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税收还可以调控资源的开采以及消耗的速度,起到调节资源消费的作用;[1]在此基础上,Villamor Gamponia提出政府可以通过征收资源税来影响人们对未来税收的预期,从而达到控制资源开采速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他认为资源税对于地方社会福利和民生福利有着重要影响,而资源税的效率取决于矿产资源的基期价格;Margaret E. Slade 提出资源税率和市场利率会对资源的开发速度产生影响的观点。Margaret 认为,当资源税税率的变化程度小于市场利率的变化程度时,会减慢资源的开发速度,相反则会加快资源的开发速度[2]。同一时期,国外的许多学者们也通过CGE模型对资源税进行了定量研究,研究资源税对产业布局效率产生的影响,这些研究为资源税税率的合理性判断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思路[3]。
2.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对于资源税改革方面的探讨有很多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 主张取消资源税
关凤峻(2001)认为我国现行资源税缺乏合理立税的理论依据。他认为补偿费理论解释中存在问题,建议取消资源税以及现在的补偿费,并提议应该设立权利金制度[4]。刘劲松(2005)认为权利金制度是资源补偿机制的最佳表现形式,我国应该加强对权利金的征收力度,并且应因地制宜地调整资源的产权结构,政府应该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矿产资源的补偿机制,为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提供支持[5]。袁怀雨,李克庆(2010)建议取消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通过征收权利金来控制资源开采速度,并建议由国家的相关矿管部门进行权利金的征收。制订科学的权利金评估方法,通过矿业权的有偿取得和流转收回矿产勘查的投资和合理利润[6]。
- 将资源税与矿产资源税合并
王广成(2002)认为对矿产资源补偿税进行征收可以保护和促进对矿产资源的勘察及合理开发,并且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的体现。而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级差收益的部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税和资源税是矿产资源价值的两种实现形式,只是叫法有所区别而已,应将二者合并[7]。龚辉文,沈东辉(2002)提出将矿产资源补偿税合并到资源税中一并征收,并适当提高和调整资源税单位税额,统一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8]。李邵平,王甲山(2004)认为我国对油气田企业同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的行为存在不足之处。在征收资源税的基础上同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会使税费重复征收,也会加重矿产资源企业的税务负担。另外,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税依据不同,会增加企业的核算工作量。因此,王甲山和李邵平建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调整资源税税率,使资源税的征收更加合理[9]。
- 重新设计资源税制度
殷强(2009)认为资源税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是目前还存在许多改革的难点。他认为应该选择恰当的时机,并且制定一个“时间表”,应循序渐进,逐渐完善资源税,以缓冲改革带来的压力,达到较好的改革效果[10]。刘晔(2010)提出我国目前大多数研究认为应率先进行提高资源税税率的改革,但是单纯地提高资源税税率并不能有效地实现资源税改革的政策目标,这与市场主体的反映有关[11]。张亚明,夏杰长(2010)认为限制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是不合理的资源税税制。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资源型企业的非税负担较重、资源输出地得不到应有的价值补偿、许多矿产资源产品的税种设计也不尽合理等问题[12]。对资源税费制度进行改革,不应该只对资源税一个税种进行单独调整,而应该将与资源相关的一系列税收制度进行配套的改革。应该构建出合理有效的资源税收体系,促进资源的合理开采、可持续使用以及对资源价值的有效补偿。
2.3国内外研究综述对比
国外学者霍特林等认为资源在持续的开采过程中会使得矿产的储量逐渐趋于零。他们认为征收资源税会起到调节资源开发速度的作用,所征收的资源税也可以作用到社会福利中,为资源开发地的民生经济提供有力地支持。另外,霍特林等认为资源税征收税率和市场利率的关系会影响到资源的开发速度,即资源税的征收应和资源的价格挂钩。
我国的关凤峻、刘劲松等学者认为应该取消资源税,他们认为资源税没有合理的征收依据,应该取消资源税的征收从而建立权利金制度。王广成等学者认为应该将资源税与矿产资源税合并,资源税和矿产资源税存在交叉现象,两者合并,并适当提高资源税率会使资源税的征收更加合理。殷强等人认为资源税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的资源税制度存在许多的不合理之处,资源税的征收应该视不同的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而定。
资源并不是无穷无尽的,不合理的开采浪费会加快资源的耗竭速度,并且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关于资源税的研究综述,重视资源税对资源开采速度以及社会福利的影响。应将资源税与资源产品的价格相联系,即应逐步推进从价计征改革。另外,我国关于资源税的研究也应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资源税的改革应循序渐进,我国资源税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也应该逐步改进。
2.4资源税征收理论基础
- 地租理论
地租理论首先是由马克思提出的,地租就是土地的所有者凭借着土地的所有权而从土地使用者那里取得报酬,是土地使用者为了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交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价值。在资本主义农业中,面积一样、质量不同的土地,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所缴纳的地租数量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况就叫做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分为两种形式:农业资本家投资于有着较高的肥沃程度或者有着较好位置的土地上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成的地租,叫做级差地租Ⅰ;土地使用者连续在同一块土地进行投资,而具有不同劳动生产率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成的级差地租,叫做级差地租Ⅱ。两种级差地租的区别在于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投资方法有所不同。地租理论中还有一种形式是绝对地租,是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土地使用者耕种任何土地都必须缴纳地租,无关于土地的等级,只是由于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必须缴纳。即马克思所说的“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产生地租”[13]。
- 庇古税与外部性理论
环境税最早可以追溯到由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庇古税(Pigovian tax)。根据庇古提出的观点,经济当事人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并不一致,私人的最优会导致社会的非最优,进而会造成市场配置资源的失效。在这一观点的基础上,政府可以通过征收或补贴的方式来改变经济当事人的私人成本,以期达到纠正外部性的目的[14]。庇古税的理论认为,只要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促使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与相应的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相等,那么资源配置就可以有效地达到最优状态。上述这种纠正外在性的方法也被称为“庇古税”方案。庇古税以外部性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两种情况,后来的中外学者,不断对庇古税进行充实,逐渐发展成为今天的环境税。
- 公共物品理论
萨缪尔森率先对公共物品理论进行研究,他认为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或者非排他性的物品,这是广义的公共物品理论。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经过马斯格雷夫等人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公共物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两个特征逐步形成。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增加额外的消费者并不会对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产生影响,或者可以说增加消费者所产生的边际成本为零。消费的非排他性是指某物品的消费根本不可能排除其他人。奥斯特罗姆认为具有非排他性和消费共同性的物品是公共池塘资源,这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和其他经济资源相比,自然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