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在我国的应用分析文献综述
2020-06-06 11:07:00
一、我国环境会计在我国企业中应用的现状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市场上还未得到广泛的普及。
我国开展环境会计的研究比较晚,各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比例明显偏低,主要集中在污染严重的企业,而且即使是重污染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也不够理想和全面。
(二)坏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方式未形成统一的市场规范。
现今我国法规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即使是现在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上市公司所做的规定仍旧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操作性。
而对于其他企业更是没有相关要求,这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见我国需尽快建立起较完善的披露制度。
(三)坏境会计信息披露自愿程度低。
目前,除了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我国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
自愿性披露的企业只是上市公司中的一小部分,而上市企业中进行披露的公司所占比例就很小,那自愿披露的企业所占比例就更小了。
(四)已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使用价值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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