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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第三方支付的沉淀资金监管——以支付宝为例文献综述

 2020-04-21 16:19:43  

1.目的及意义

目的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由于第三方支付具有支付成本低、保障了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利益、提供了多种支付方式等优点,所以为人们快速而普遍得使用。但同时存在沉淀资金的归属问题问题,所以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慎监管、金融市场和行为监督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体系,才能确保沉淀资金的有效监管和科学发展。

意义:

作为互联网发展时代的产物,第三方支付以其便捷、联通线上线下的形象深入人心,变革了传统的交易方式,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之一。我国第三方行业起步晚,但发展飞速,却也由此产生了运行过程中的沉淀资金问题。尽管第三方平台的内部风险复杂,对传统金融有一定的冲击。我国仍应该大力发展第三方,并给予足够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内外部相结合的高效监管制度,扶持整个行业走向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国内研究现状:

截至2016年10月,我国已有267家机构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发展,所拥有的的客户数量、交易金额以及客户备付金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目前第三方支付已经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快速发展,繁荣了支付服务市场、方便了社会公众资金的结算。但这也蕴含着一定的风险。关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框架,包括《反洗钱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还包括一些规章制度,如《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出现,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也出现了一些现实难题和金融隐患问题。近年来屡次被媒体披露的所谓支付宝的“三宗罪”----信用卡套现、洗钱以及沉淀资金。

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第三方支付起步较早、发展较快,近年来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指导思想逐步正偏向于“自律的放任自流”向偏向于“强制的监督管理”转变。自上个世纪70年代,特别是2000年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电子支付以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法律法规,至今以形成一套适应本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的法律框架与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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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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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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