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股权众筹的风险及监管文献综述
2020-04-19 21:06:32
一.研究的目的
本文的目的是为了分析股权众筹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及针对存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二.研究的意义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金融发展的脚步不断加快,更多的中小企业进入金融市场。然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发展时间短,市场所占份额少,在初期很难从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往往造成无法维持初期正常生产经营的窘迫局面。而股权众筹的出现以快速和直接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向民间筹集资金,推动解决初期融资难的问题,改善企业经营现状,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同时,股权众筹也提供了一个平台,丰富了民间投资人的投资渠道,减少了资金闲置,从而促进了资本在市场上的流动。和“不要把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一样,股权众筹的出现丰富了投资人的投资选择,投资人可以将闲散资金进行分散投资,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既然股权众筹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投资人分散风险,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那么研究股权众筹的风险,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对于股权众筹的监管,可以为民间投资提供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净化市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外学者对于股权众筹的风险及监管现状
国外学者认为股权众筹是一种使投资者资助中小企业以换取股权的机制,往往需要进行证券和金融监管。
著名学者Garry(2014)认为当投资人以股权众筹的形式进行投资时,有三个主要风险存在:投资者无回报,投资非流动性和信息不对称。Garry(2014)认为,通过股权众筹的企业大多是出具规模的小微企业。当这些小微企业无法与大企业相抗衡而宣布破产时,投资者将会失去他们的投资回报。与股票市场不同,投资者将很难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股权众筹的交易,这就意味着投资者面临着巨大的流动性风险。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人相比,通过股权众筹的投资人在决策时更难获取有效信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