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的信用风险及其防范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4 16:17:48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现金贷,是小额现金贷款的简称,它作为资金借贷交易的一种新模式,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无场景依托、不指定贷款用途的个人贷款。由于现金贷具有传统金融借贷难以实现的优点,比如借贷门槛低、借款方式灵活等,因此受到传统金融服务未能全面覆盖的长尾客户的亲睐。
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就出现了发薪日贷款(payday loan),是一种面向次贷人群,金额在100至1000美元,借贷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的贷款模式,其被视为现金贷的雏形。从2015年起,凭借互联网平台发展大潮,现金贷在国内作为消费金融的一个重要分支开始发展开来,并且其业务规模在几年间迅速扩大,截至2017年11月,我国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近2700家,其中通过网站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1044家,通过微信公众号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860家,通过移动APP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429家。
然而,由于现金贷发展还处于初期,缺乏有效监管,各路资本蜂拥而至,在行业行规不明晰的状况下现金贷业务乱象从生,缺乏成熟的监管经验,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2017年12月1日,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互联网小额现金贷款展开了整顿工作。在繁花似锦的背后,现金贷还存在着高坏账率、野蛮催收、投机现象等乱象,直接给现金贷行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因此,对现金贷信用风险以及其防范建议的研究,对该行业未来发展有着深刻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现金贷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现金贷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主要是总结现今行业现状并提出政策建议。巴曙松、黄文礼(2018)等对现金贷的发展概况及其风险进行了评估,并提出监管建议[1]。袁康、张向阳(2018)对新出台的现金贷新规做出解读,并指出个人征信系统是事前风控机制运行的基础[2]。王飞、沈润涛(2018)总结了现金贷快速发展的原因、其业务的影响以及现金贷新规的作用[3]。叶文辉(2017)总结了近几年现金贷平台的发展状况,并借鉴发达国家对“发薪日”贷款的监管经验,对我国的现金贷并提出了监管的政策建议[4]。党鸿钧(2018)分析了各国现金贷的监管经验,并提出健全监管体系,实施准入管理是关键[5]。邓健鹏、朱琳(2018)等提出了现金贷行业的主要风险以及监管建议[6]。
国外由于起步早,对现金贷(发薪日贷款)的研究已经趋于完善。Stegman MA(2007)论述了发薪日贷款的发展历程,早期发薪日贷款坏账率高信用风险管控靠的是人工审核,后来多个金融公司尝试通过大数据建立技术化征信体系,使得风险大大降低,坏账率得到改善[7]。LAWRENCE EC,ELLIEHAUSEN G(2008)通过分析全国发薪日客户调查中收集的数据,使政策制定者更好地了解从发薪日贷方借款的消费者类型及目的,以及其利益与成本[8]。Skiba PM(2012)分析了借款人的还款方式、坏账程度、不同本金金额和贷款期限的影响以及发薪日贷款替代品等,研究得出对发薪日贷款完全禁止是错误的、更大额的贷款对借款人更有利、长期贷款限令无效但延期付款规范有效[9]。Fej#337;sA(2015)指出,负责任的贷款制度可以保护发薪日贷款消费者,发薪日贷款公司受到干预主义和以消费者为中心原则的监督可以让其更好的遵守规则[10]。Ramirez SR(2019)使用回归分析得出立法行动对发薪日贷款行业会产生间接的积极影响[11]。
1.2.2信用风险研究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