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危机后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文献综述
2020-04-13 11:05:13
(一)金融监管的含义 对于金融监管的含义,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有不完全相同的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黄达(1999)对金融监管的定义是”一个国家(地区)的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督管理当局依据国家法规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称谓”。
刘锡良(1999)认为”金融监管是指一国政府根据经济金融体系稳定、有效运行的客观需要以及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要求,通过一定的金融主管机关,依据法律准则和法规程序,对金融体系中各金融主体和金融市场实行的检查、稽核、组织和协调”。
谢平等(2003)对金融监管的定义是”金融监管是一国政府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监督和业务管制,包括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及特定业务管制、风险控制、市场退出等诸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实践”。
白钦先、张荔(2003)认为”金融监管是指一国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各种监督和管制,包括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市场退出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对金融机构内部组织结构、风险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合规性、达标性的要求,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立法和执法体系与过程”。
王广谦(2006)则指出,”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复合称谓。
从词义上讲,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
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
虽然上述定义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我们可以总结出,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管当局作为一个国家(地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运用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对管辖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的监督和管制。
(二) 此次金融危机有关研究成果 随着次贷危机的蔓延并演变成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次危机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对危机原因的研究。
世界各国的学者都对此次危机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其中 部分学者认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特别是美国金融监管部门 对金融过度创新和金融市场证券化所产生的房地产泡沫缺乏足够的监管,是导致危机的 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