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视角的金融创新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26 19:48:39
文 献 综 述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ng)”理念起源于小额信贷,在引入中国之初也被译为”包容性金融”。
2005年,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的世界峰会上,与会领导人达成共识,认为小额信贷是在发展中国家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为此联合国将2005年定为”小额信贷年”。
本文简要整理了各方对普惠金融的定义和普惠金融对经济的影响,并梳理了在当前时代背景下金融创新对普惠金融产生的作用,同时展望了在普惠金融视角下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前景。
一、普惠金融的定义 (一)国际上关于普惠金融的定义 普惠金融强调共享理念,与金融排斥的思想针锋相对。
但是,目前各方的表述并不统一。
United Nations(2006)对此做出了初步界定,认为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具有如下特征:一是以合理的成本为所有家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储蓄或存款服务、支付和转账服务、信贷和保险服务;二是由明晰的监管和行业绩效标准塑造的合理、安全的制度;三是金融和制度的可持续性,以确保投资的持续性和确定性;四是竞争性,以确保客户的可选择性和可负担性。
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较早且比较完善,印度政府的Planning Commission(2009)认为普惠金融包括信贷,以及其他一系列的金融服务,比如储蓄、保险和汇款等。
印度的金融合作系统包括三个机构:初级农业信用社、中心合作银行和邦合作银行。
在2010年的首尔高峰会议上,普惠金融成为全球发展议程的主要支柱,普惠金融全球伙伴(Global Partnership for Financial Inclusion,简称GPFI)成立。
(二)国内关于普惠金融的定义 2006年,亚洲小额信贷论坛在北京召开,焦瑾璞在论坛上首次提出”普惠制金融体系”,并表示”普惠金融是以商业可持续的方式,为包括弱势经济群体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全功能的金融服务”,率先将”普惠金融”理念引入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