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政府组织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以汶川地震为例文献综述
2020-06-22 22:57:09
文 献 综 述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化、民主化、民营化和全球化浪潮的出现,非政府组织在西方发达国家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政府管理模式、社会结构及管理体制等诸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它不仅要求新体制尽快完善,而且也要求市场和政府之外的新的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非政府组织现阶段的兴起与发展,就是这一社会发展迫切要求的具体表现。
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可以在克服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效”、促进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及创造新的就业领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非政府组织最初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人类社会与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由于仅靠政府与企业所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大量涌现而产生的独立于国家与市场之外的、作为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第三部门。
在中国,广义上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中的事业单位、不登记和免登记的社会团体、单位内部活动组织、未获得登记或以其他形式登记的草根民间组织以及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当前,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显得重要和突出。
非政府组织已登上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日程,这是有其深刻的必然性的。
因为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就必然要求彻底改变以往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和政治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方面,政府退出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领域,加强宏观调控,集中精力从事自己应该管、管得了也管得好的事情,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另一方面,还权于社会,强化基层民主和社会民主,培育和发展市民社会的自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和地位。
这才能为发展、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以及宪政奠定最主要的社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