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制何以影响农户收入?以中国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为经验证据开题报告
2022-01-26 14:26:07
全文总字数:7000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一样离不开资金的有力支撑,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提供必要和充分的保障,也要为农民的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为缓解林农融资约束,同时提高农户收入,国家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但是银行为降低经营风险,对林地规模、林龄、林种、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设置了一系列信贷管制。对南方集体林区的调研结果表明,拥有林地面积 33.33 hm2(500 亩)以上且用材林林龄 5 年以上的农户才有资格申请抵押贷款,贷款额度至少在 50 万元以上,而贷款期限最长仅有 10 年,远低于多数树种的生产周期(何文剑、张红霄,2014)。一系列限制性规定使得农户面临着严重的信贷约束,导致农户营林资金需求依旧无法得到满足,林农信贷难的问题仍未解决,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提高农户收入目标似乎难以实现。
基于此,本篇论文在理论分析信贷管制如何影响农户收入的基础上,利用农户层面数据对上述机制进行定量检验,从而为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的改革提供理论与现实依据,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制度,提升农户收入水平,保障农村金融机构在支农中实现自身经济效益,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可持续地发展,对我国农民增收、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
2.1 理论分析研究 国外文献普遍认为,农户家庭信贷资源获得机会的匮乏及其所带来的不利竞争可能是导致农户生产和收入低下的重要因素(Petrick,2005),完善高效的农村信贷市场对农户收入具有正面效应,而信贷市场限制的存在确实会对农场的可盈利性产生重大影响,而农户在信贷市场上的约束会冲蚀对收入差距的缩减效应(Foltz,2004)。具体是指,信贷受限的家庭必须在他们所做的投资和他们购买的土地中进行选择,这取决于他们所获得的信贷水平,因此信贷管制将对受限制农户的生产效率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除了信贷管制通过影响生产效率对产量和收入产生影响外,还有学者发现信贷管制会通过改变资源配置效率影响农户收入。MichaelR等(2003)发现,当产权安全增加时,农户感知的失去土地的可能性减小,因此会增加对土地的固定投资。由于受到信贷管制,总投资有限的情况下,增加固定投资必将降低可变投入,农户需要对固定投资和可变投入的比例进行选择,配比不同会导致产量不同,从而影响农户收入。 2.2实证分析研究 Feder 等(1990)通过构建产量供给函数,分析了包括信贷在内的流动性因素对产量的影响,结果表明,对于受到信贷管制的农户,放松 1%的信贷管制会增加 0.04%的总产量,而对未受到信贷管制的农户增加信贷则无影响,意味着信贷管制的确抑制了产量的增加。此外,Foltz(2004)运用概率内生开关模型,即Probit 模型,估计了突尼斯乡村的信贷配给程度及其对农户产出的影响,发现信贷管制通过不适宜的其他生产要素的分配(如土地、劳动力和可变投入),导致农户较低的生产结果。上述文献均以信贷管制对产量的影响而导致农户收入的变化,但是,其中所使用的生产函数法由于对生产函数设定的依赖而饱受批评,因而,李锐、朱喜(2007)运用Biprobit模型和Match模型,计量分析了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及其福利损失的大小,研究发现由于金融抑制,所有样本农户平均所损失的纯收入、净经营收入分别为9.43%和15.43%。李庆海、李锐、汪三贵(2012)采用Biprobit模型和含有哑变量的线性回归模型,对我国农户信贷配给的程度及其所导致的福利损失进行了估计和分析发现,信贷约束使农户家庭净收入减少了18.5%。 此外,徐升(2015)运用联立离散选择模型和异质性随机前沿生产效率模型,定量分析了信贷管制对农户生产经营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信贷管制的存在导致了农户生产经营资本投入的断层,阻碍了农户扩大生产经营和引进新技术的行动,导致农户产出水平低下,农户生产经营收入减少。 然而,在所研究的问题中,存在着贷款与农户收入互为因果关系的内生性问题。为解决内生性问题,余泉生、周亚虹(2014)采用广义倾向得分方法(GPS)估计信贷约束强度与农户福祉的因果效应,发现信贷约束对农户福祉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信贷约束强度每增加个1百分点,农户家庭平均生产收入减少61.42元。此外,王书华、杨有振、苏剑(2014)构建了信贷管制与收入差距的面板联立系统,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3SLS)估计,认为农户收入水平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管制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动态作用机制,信贷管制的门槛效应使得农户信贷管制与收入增长存在着动态恶性循环,因此高收入农户比低收入农户更容易获得贷款,且低收入人群更容易在贷款中利益受损。而李长生(2014)使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对信贷管制与农户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信贷管制对于低收入农户而言有显著负向影响,对于中收入农户有负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因此,信贷管制对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影响存在差异。而由于贫困户难以获得贷款,缺乏资本的积累往往陷入到“贫困-信贷约束-贫困”的贫困陷阱之中(甘宇、朱静、刘成玉,2015;王志军,2007)。 但上述文献多将农户收入作为整体,没有区分收入的不同组成。因此,武丽娟、徐璋勇(2016)通过分位数回归方法(QR)和倾向得分匹配方法(PSM)研究发现:对于高收入农户,支农贷款通过增加其经营性收入而使总收入增加;对于中等收入农户,支农贷款虽然增加了其牧渔林业收入,但是更大程度减少了经营性收入,总收入表现为下降;对于低收入农户,支农贷款仅被用于生活性消费支出,总收入水平下降。因此,信贷管制对农户不同收入的影响也存在差异。 已有文献中关于信贷管制和农户收入关系的研究为探讨林权抵押贷款信贷管制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提供了借鉴。何文剑(2014)对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中的信贷管制进行了梳理,发现银行从抵押林木林龄、面积、抵押率;贷款额度、期限以及利率方面均做出了较高的门槛限制。在信贷管制对林农收入的影响方面,何文剑、张红霄(2014)运用 Logistic 回归模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定量分析农户产权结构对其营造用材林行为的影响发现,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对抵押林龄、面积和贷款额度等方面的信贷管制,将使得农户造林资金缺乏,扩大营林规模的意愿与能力受到抑制,从而造林的可能性随之降低,无法刺激农户的采伐行为,因而营林收入也未能增加。此外,有学者运用回归模型分析农户林权结构对其流转决策的影响,发现信贷管制降低了农户对未来经营林地的预期收益,未能激励农户流入林地(朱小静等,2014),从而无法促进农户营林收入的提高。 然而,也有学者发现,信贷管制所导致的信贷约束为土地流转提供了可能,通过劳动力要素转移使农户获得非经营性收入(朱小静等,2014)。 综上所述,关于信贷管制和农村居民收入的研究比较丰富,加深了人们对信贷管制的认识,这些成果为进一步研究信贷配给和收入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学者们的研究也拓宽了研究信贷管制和农户收入关系的方法和视角。大多数国外文献侧重于对于信贷管制的理论研究,国内文献大多使用微观调研数据对信贷管制与农户福利的关系进行研究,同时所得结论大多为信贷管制对农户收入的消极作用,对于信贷管制对农户非农收入的积极影响的研究还较少,并且目前研究林业信贷管制的文献仍较少。因此本研究将以中国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为经验证据,通过理论机制分析和定量分析,得出信贷管制对于农户收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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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
以研究目标为导向,本研究围绕以下四个内容展开。其中研究内容一为中国林权改革和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研究内容二为统领本研究的理论机制,其不仅可大体揭示出本文的逻辑思路,更为研究内容三的定量分析提供理论依据与研究假说;研究内容三则定量检验“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信贷管制—生产要素—农户收入”与“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信贷管制—收入结构—农户收入”的影响效应;研究内容一、二、三共同构成研究内容四“政策建议”的分析前提。
3.1研究内容一: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与信贷管制变迁分析
自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集体林产权制度已经历了三轮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作为一项以促进林业发展、提升林农收入水平的惠农为目标的政策应运而生,然而此制度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较多弊端,多数银行在林权抵押的条件等方面设置了过高的门槛限制,即对农户的信贷管制,种种限制性规定使得普通农户面临着严重的信贷约束,而又因贷款不得、资本缺乏,农户将会放弃对林业经营的持续性投入,从而对多数普通农户的营林收入造成影响。此部分研究内容为本研究的制度背景与研究前提,具体工作为:
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4.1实施方案
(1)查找、研读国内外相关文献,并将部分重要国外文献译成中文,了解课题背景与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
(2) 访问专家和部分农户。拜访或致电有关政府部门、高校与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和部分农户进行交流,就农户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数量、用途和方式以及在还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和信息采集。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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