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传染机理及缓释机理文献综述
2020-06-25 20:50:01
文 献 综 述 国内外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分析和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解释地方政府债务定义以及风险来源,其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以及传染机理,其三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信用风险缓释的理论依据以及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1、地方政府债务的定义以及风险来源 审计署在2010年的相关审计工作中将地方债定性为政府、事业单位以及城投企业为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或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进行竞争性项目建设以借入、拖欠或提供担保、回购所形成的债务。
岳秀敏和刘娅(2017)将地方债分别定义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债务中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区分。
孟延涛(2017)认为地方债是地方政府受分税制影响,以城投公司为融资平台,以银行信贷及土地财政为信用担保所形成的债务。
曾红(2017)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意义旨在维护地方政府自身基本职能的运营,为民众提供基础设施及公益性服务。
对于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来源,张平和周全林(2017)认为由于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导致在经济周期处于下行阶段时,政府偿债能力大大减弱,地方债风险飙升。
高晓鹤( 2017) 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结为中央地方财权事权分配不平衡、或有债务监控披露制度不完善、行政绩效评估未与地方债务违约率挂钩。
王耀晨( 2017) 认为部分融资平台利用资金不透明,长期亏损经营,项目运作低效,导致项目收益率持续走低,项目违约风险增高。
霍美霖(2017)认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是来自于借款期限与资金使用期限不匹配导致资金窗口不匹配,结构不合理。
从上述相关研究可以看出,对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研究主要是根据政府所出台的财预353号、财预463号、国办函88号以及国发43号等相关文件来进行展开,重点分析政府及有关部门控制地方债风险的相应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