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同权”对于促进义务教育公平的效用分析文献综述
2020-04-24 11:17:38
文 献 综 述 进入二十一世纪,”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日益深入人心,人们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渴望也与日俱增。
但教育资源始终是稀缺的、有限的,如何分配好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则成为教育政策制定者所要考虑的头等重要的问题。
”租购同权”政策的出台首次将住房租赁与教育问题相结合,完善公共教育权是政策最直接的目的。
该引发了各界的广泛讨论,其对于促进义务教育公平的可能性成为了社会评论的焦点。
一、 我国义务教育公平性现状 笔者在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学者的观点之后,对义务教育公平的内涵进行了提炼,并对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与问题进行总结与剖析,归纳如下: (一)义务教育公平的内涵与法律依据 我国于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免费义务教育付诸实践。
该法首次颁布便将”教育公平”的价值与精神融入其中。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该条便”平等受教育权”进行了初步的阐释与保障。
但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时期,其所凸显的含义不尽相同。
教育界对于”教育公平”内涵最具代表性的观点由瑞士的胡森提出,他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包含三个方面:一是起点均等,即入学机会均等;二是过程均等,即教育条件均等;三是结果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