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时代政府职责变革探析:基于协同治理理论视角开题报告
2022-01-08 22:41:29
全文总字数:3851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其商业应用的深化,共享经济模式逐渐兴起。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最大的特点在于利用信息技术加速知识、资源的共享与流通,提高了资源利用和配置效率,并催生了众多的创新平台,提高了社会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增进了消费者福利,具有强大的活力和广阔的前景;共享经济契合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我国目前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推进供给侧改革,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随着共享经济规模的扩大与层次的深入,作为宏观经济管理者的政府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以网约车行业为例,各地政府发布的网约车管理条例,试图用传统的监管手段进行管理,结果引起社会争议,凸显共享经济模式下政府平衡行业创新和有效监管的困境。
本文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研究近年来在“共享经济”的新兴商业模式形成发展下,政府原有制度和监管模式的挑战:从传统的监管模式应对防止欺诈、侵权责任以及公共健康和安全等问题,到不仅要推动创新和保护公众免受潜在伤害,也要考虑治理方式的创新和职责的转变;从协同治理的角度出发,为政府职责变革寻求有效解决之道。
共享经济改变了传统产业的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激发加大了了政府对于公平竞争环境、服务提供者利益维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的难度系数,因而研究政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如何因时而变,如何利用协同治理理论框架实现对共享经济的因势利导是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1、对于共享经济模式的研究 董成惠( 2016) 认为,共享经济是借助互联网络平台、以共享使用权为目的的商业模式。杨帅( 2016) 将其简单定义为,通过新兴技术平台分享住房、汽车、技能、时间,以及生产装备、生产能力等闲置资源和能力,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种绿色发展模式。马强( 2016) 则认为,它是指个人或机构把闲置的资源或服务有偿分享给需求者使用,从中获得报酬,而需求者通过使用供给者的资源创造价值。宋逸群和王玉海( 2016) 指出,共享经济是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条件下,人们以共享为特征的经济活动组织方式。《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也给出了一个简洁而直观的定义: 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整合、分享海量的分散化闲置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 2、对于政府职责的研究 随着服务行政时代的到来和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确立, 行政职责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曾刚(2005)指出行政职责的内容有增加的部分, 也有减少的部分。 2.1政府职责的减少 其一,政府主要负责决策, 非政府组织主要负责具体执行。在现代政府的活动中, 行政决策和具体执行是两项主要的内容。在决策指挥和执行的选择上, 前者是适合政府活动的领域, 有关执行的职责则既可以由政府承担, 也可以由非政府公共组织承担, 并且主要由后者承担。其二, 政府承担宏观调控的职责, 非政府组织承担微观处理的职责。全局性的或关键性的职责应当由政府承担, 执行性的以及贴近基层的职责应当尽量由非政府组织承担。 2.2政府职责的增加 讨论服务行政必然影响政府职责,服务行政时代的到来必然导致行政职责的增加。行政职责的增加表现为两个方面, 因解决新产生的社会问题而增加的职责和因非政府公共组织承担行政职责而增加的职责。 3、对于协同治理理论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学者在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尝试打破“协同治理=协同理论 治理理论”的传统研究视角。国内学者对西方文献中“协同治理”这一概念进行追根溯源,提出协同治理是这样一个过程: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或者公民等利益相关者,为解决共同的社会问题,以比较正式的适当方式进行互动和决策,并分别对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孙萍(2013)指出在实践过程中,协同治理理论已开始逐步应用于危机管理、公共服务供给、城乡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无法单靠政府就能解决问题的领域,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应用研究应当拓宽到更为具体的和多样化的领域。当今中国社会在上述领域存在着诸多问题。无论是公共医疗、文化教育,还是社会救助、互联网治理,都涉及到政府、社会、企业、公民等方方面面的利益相关者。只有协调行动,合作治理,才能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国外研究现状: 1、对于共享经济模式的研究 国外以Robin Chase( 2015 )为代表的学者提炼了共享经济模式的三大基础,即闲置资源、共享平台与人人参与。这也是共享经济模式区别于其他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主要特征。 2、对于政府职责的研究 传统意义上,西方学者将政府职责定义为行政机关系统所要履行的责任,其具体意义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于一定的行政职务所要履行的责任。政府职责的定义是建立在行政职权的基础之上的, 行政主体先有职权, 再有职责, 职责是在行政主体己享有和使用职权的情况下才必须履行的。在这种理论基础上, 行政职责自然就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依法必须承担的义务,行政职责的基本内容的上述界定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3、对于协同治理理论的研究 国外学者提出协同治理是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强调合作治理的协同性,指的是处于同一个治理网络中的多元主体间通过协调合作,形成彼此啮合、相互依存、共同行动、共担风险的局面,产生有序的治理结构,以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 治理” 做出定义,认为“协同治理是个人、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不同利益主体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其中既包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促成协商与和解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比较,国内外关于共享经济模式和协同治理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如何在共享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责转变与协同治理理论之间架起桥梁,如何在理论框架下解决实际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探讨。在新型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指导下,政府对于共享经济领域下各种问题的解已然不能用传统的方式,创新监管治理方法,转变职责迫在眉睫。 |
2. 研究的基本内容
第一部分是前言:主要围绕文章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和研究目的展开论述。
第二部分是理论概述:具体分为三个板块,1、共享经济的含义、特点和发展历程;2、协同治理理论的内涵和意义以及协同治理理论的适用性;3、政府职责的含义和其他相似概念区别。
第三部分是共享时代政府职责变革的原因:透过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和传统政府监管的局限性来论证。
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2017年12月-2018年1月:确定选题,收集相关资料;
2018年1月-2018年2月:与指导老师讨论选题,完成任务书的撰写;
4. 参考文献
[1]蔡朝林.共享经济的兴起与政府监管创新[j].南方经济,2017(03):99-105.
[2]张衠.共享经济时代政府监管的困境与变革[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16(01):102-105.
[3]张立荣,冷向明.协同治理与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创新——基于协同理论的视角[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