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居民社区参与问题与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06 11:03:59
文 献 综 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居民为中心,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成为和谐社区建设追求的一大目标。城市社区发展的过程就是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其创造力以促进社区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因而,社区参与是社区建设的内在推动力和力量的”源泉”(吕顺,2016;樊卡娅,2011)。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已进入了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新阶段,但是社区参与的深度和广度的不足严重制约着社区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王铭,2011;杨孝艳、张勇刚,2010),因此,探讨社区参与问题存在及其成因并探寻具体解决对策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性课题。
因为本论文是分析现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的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初步想法。所以此文献综述围绕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社区参与的现状、我国城市社区参与问题的成因、促进我国城市建设中社区参与的对策进行写作。
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社区参与的现状分析
笔者通过大量阅读文献资料了解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起步较晚,社区参与在政府民政部门的大力号召和各项政策方针的支持下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社区参与范围与主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拓展,社区参与体制也逐步完善。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 我国城市社居民参与的参与率不高(彭文峰,2011;石静,2010)。浙江大学的一项实地调查表明:有50% 的社区居民一年来没有参与所在的任何事务,近24% 的居民偶尔参与社区事务,只有近26% 的社区居民经常参与所在社区事务。
第二,居民的参与方式以被动参与为主。我国社区参与总体上还处于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阶段,社区服务所需的资源多由政府提供,居民参与的主要形式是动员执行性参与。不少居民把社区建设视为政府、街道和居委会的事,依赖心理和领受意识强;大量的社会组织也与所在社区之间处于疏离状态,缺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责任感,因此普遍存在社区成员主动参与意识和动力不足的状况(曹婧,2013)。目前社区内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大多是通过行政力量动员社区成员参与,而社区成员本身的内在参与动力不足、主动性不强,没有把自己当成社区的主人,只是被动地参与社区某些活动(马海燕,2014)。
第三,居民的参与渠道不畅通。目前社区的公共事务主要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完成,把居民和社区自治力量排除在参与的制度框架之外(曾霞,2014)。社区参与必须以一定的组织和活动作为载体,而当前我国社区除具备社区党支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四大行政性主体机构来执行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外,其他组织如福利委员会,老人和妇女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各类志愿者或志趣性组织以及具有法人地位的中介团体仅在少数地区存在,且普遍影响小且认同率低(向德平、王志丹,2012;张雷、张平,2015)。社区成员参与社区事务的组织载体的缺乏和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必然影响到社区成员参与的积极性与有效性。
第四,居民参与的内容不平衡。从目前社区参与的内容来看,主要以非政治性活动(生活事务)为主,而政治性事务参与少(庹锦峰,2013)。社区成员大多数情况下只参与生活性具体事务的运作,如文化娱乐性活动或听取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部署等非政治性参与活动,而对切实关系到社区的长远发展,满足居民自身实际需求的政策和决策以及选举活动较少(资芯,2010)。
二、我国城市社区参与问题的成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