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高龄老人的照护现状及对策研究—以扬州高邮龙奔镇为例文献综述
2020-06-01 16:00:47
一、课题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近年来,我国已经步入老年化社会,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农村老龄化的水平高于城镇,再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导致的农村老年人”留守”、”空巢”问题,由于医疗水平的有限,导致的农村老年人失能,失智,农村养老变得棘手。
探讨农村老龄化的原因及如何应对老龄化,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问题十分紧迫,这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向前发展、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实践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了明确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家庭养老、重视社区养老、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完善高龄津贴制度以及提倡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的政策建议,以期为发展和完善我国农村高龄老年人养老保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理论依据与政策参考。
本次研究将结合实际案例,以扬州高邮龙奔镇为例,联系整个国情,阐述中国农村高龄老人的照护现状,包含老人照护的现状及问题和照护对策进行探讨,以此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参考。
二、研究现状及发展方向 新中国成立至今,老年人家庭照护依然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新中国成立之初至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受当时生产水平的限制,国家重点对农村的鄉寡孤独老人实行了 ”五保”政策,即由国家和集体对农村”三无”老人,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保障,但绝大部分农村老人还是由家庭成员实施照护。
在这一阶段,国家还通过立法鼓励老年人家庭照护,如1954年的《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但这一时期的家庭照护己与传统的家庭照护在家庭成员居住方式上有所区别,在这一时期,族权式家族逐渐消失,越来越多的子女结婚后选择与老人分开居住。
目前我国的高龄老人的照护存在什么困难呢?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家庭照护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己经表现出对社会发展的巨大的不适应性。
农村老年人的处境也越来越不容乐观,虽然截止2012年底,江苏省农村大部分地区实现了新农保的全覆盖,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月都能领取养老金,但新农保只是在经济方面给予了农村老人生活的一些支持,而且每月60元的养老金对于缓解老年人的生活压力也只是杯水车薪,而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资源却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移越来越稀少。
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资源十分稀少,绝大部分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还是自我照护和配偶照护,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除了要照顾老伴、从事农业劳动外还要承担孙辈的照护责任,生活不能自理或是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首先是由配偶照护,在配偶己去世的情况下才由子女轮流照护,照护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仅仅是满足老年人生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