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治理文献综述
2020-06-25 20:44:41
文 献 综 述
一、引言
互联网的诞生使谣言有了新的载体,西方作为互联网的发源地,使得西方国家学者最早关注网络谣言的形成和传播,如今已形成了系统、全面的研究体系。网络谣言造成各种群体性事件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网络谣言可以约束媒体与用户的传播行为、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本篇论文将从网络谣言的定义、产生原因、影响和治理方法角度探析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对策。
二、主体
(一)谣言的定义
罗伯特.纳普认为谣言是:”未经官方证实的、与当前事实相关的、目的在于让人相信广为流传的说法”。奥尔波特和博斯特曼在《谣言心理学》一书中归纳了谣言发生条件的公示R(Rumor,谣言)=I(Importance,重要性)*A(Ambiguity,模糊性)。I、A这两个因素中,任何一个要素接近零,谣言也不能够产生。马萍认为谣言是一种宣言,它的目的在于让人们相信,与当下的时事有关,但却在没有经过官方证实的情况下被广泛传布。
(二)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
闵大洪认为,网络谣言的存在与传播,一方面是网络谣言的炮制散布者,有的为了吸引大众眼球,捕获大量的点击率;有的是不同竞争群体之间的恶意互相打压;有的是为了借机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有的是存在恶搞心里,想试一下在网上产生的效果;当然也有个别人出于种种目,刻意制造重大谣言,想引发社会的恐慌情绪,借此达到个人或利益集团的不良目的。一方面由于有的政府缺乏危机公关意识和能力,没有良好的舆情应对措施,对待网络谣言,往往是”捂盖子”、”删帖子”,忽视了”第一时间”发布真相进行辟谣说明的黄金法则,无形中给造谣、传谣者了可乘之机,使得真相输在了起跑线上。
(三)网络谣言的影响
尼古拉斯.迪方佐和普拉桑特.波迪亚提出”谣言能够对人们弄清事实真想并且实现对谣言的风险控制起到帮助作用。”日本学者笹田荣司则明确指出:网络谣言涵盖了侵犯隐私的诽谤中伤言论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言论和信息等。美国学者桑斯坦认为,”谣言”是指”个人或集团为了实现特定需要,以互联网为传播媒介,在没有事实根据或虽事出有因但在传播过程中严重失真的情况下,恶意对某位公众人物进行诬陷、攻击和诽谤或蓄意散播某类虚假信息引起社会恐慌的传言。尹彦文以公共危机事件中网络谣言产生及扩散的原因出发,指出网络谣言给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所带来的挑战。#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