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城市实践—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例文献综述
2020-06-22 22:57:14
改革开放至今,随着经济生活的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得到全面快速发展,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趋向于丰富和多元化,面对这一变化,以往的行政式公共服务管理方式很难满足实际需求,政府对于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待提升,”责任困境”开始显现,能否有效提供人们所需要的公共服务成为衡量政府能否履行其服务职能的重要标准。
于是,如何更好、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成为了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者公开投标方式向社会公布购买服务项目、资金预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数量,服务标准和相关要求,服务承接主体责任,服务期限及奖惩制度等,选择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来完成。
最后根据中标者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支付服务的费用。
政府把部分公共领域服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社会力量开始成为公共服务的主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按照一定标准评估社会组织生产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对服务质量达到其标准的支付费用,未达到标准的给予处罚。
总的来说,这是一种由政府出资购买,由社会组织直接提供、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随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城市的发展面临着更新、改造和宜居建设等诸多问题。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薄弱地带,这些居住区由于建造历史悠久、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及时更新改造等原因,居住的生活条件较差。
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甚至严重老化,老旧小区的问题显得更加复杂和严峻。
为涉及到的这些问题从宏观层面描绘该领域研究现状,并对未来趋势进行展望,我将运用到文献收集分析,社会网络分析及相关可视化工具,对我国该领域从萌芽到兴盛近15年来的研究进行探索,为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研究及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