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量解雇劳动保护法的法政策分析开题报告
2020-03-23 09:30:3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 设计(论文)的目的及意义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之下,大量解雇是市场经济制度下不可避免的现象,是市场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一种必要形式。通过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可减轻负担,降低成本,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大量解雇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的客观要求。但用人单位大量裁减人员势必造成大量的失业,不仅关系着众多劳动者的就业生存权,而且可能危及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返乡潮的出现就是最明显的体现。
我国劳动法没有“大量解雇”这一概念,与其基本相当的是“经济性裁员”制度,它特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多数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也被认为是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多数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是预告辞退和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原因在于经济方面,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出现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基于该原因方面,可以认为经济性裁员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大量解雇保护制度。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 研究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 大量解雇保护制度基本理论
1.1 概念分析:解雇、大量解雇与经济性裁员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1)2018.01.01-01.15,选题申报与审核,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并下达任务书;
(2)2018.01.16-03.05,开题报告撰写、修改、提交给指导老师;
(3)2018.03.06-03.12,分小组开题答辩,开题报告修改、定稿并提交;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高瑾.我国大量解雇法律制度之检视与反思—兼评《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j].时代法学,2015(06).
[2]韩冬.试论我国大量解雇保护法律制度的本土重构[j].西北土业大学学报,2011(01).
[3]韩虓宇,郭豫.我国经济性裁员与台湾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制之比较[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