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背景下媒介审判对司法独立的影响文献综述
2021-12-27 22:00:35
全文总字数:7906字
社会转型背景下媒介审判对司法独立的影响的文献综述
一、引言
自清末新政至民国国民政府以来,随着法制现代化的发展,舆论与司法的冲突已初有体现。而自改革开放以来,舆论一直以传统媒体为媒介,与法院司法产生联系。付黎明(2018)认为,舆论真正影响到司法审判的,始于1997年的张金柱交通肇事案,此后,舆论对司法的影响日益凸显。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传播者不再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新闻机构,媒介干预司法审判的现象日益严重,形成了所谓的“媒介审判”现象。媒介审判是缘起于西方传播学的一个概念,意指新闻媒介在报道政治审理范围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刘澍,杨娟(2016)认为,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变革的时代,这使得司法面临着舆论的风险,即审判结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能统一,法院往往备受责难,被舆论质疑。
众多学者都认同舆论对司法审判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自媒体的出现使得这一问题面临着新的疑难,如何寻找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独立的平衡点成为关键。
国内外研究者对这个命题的研究,采用典型案例分析法,围绕传统媒介、互联网媒介、新媒体媒介,分析舆论与司法的冲突以及媒介审判现象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途径。
- 国内研究现状
- 对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国内学者一般运用典型案例分析法来分析,而这个问题在网络爆发之后又尤为显著,因此研究案例大多集中于2010年后。也有学者运用系统论分析法,如陈征楠(2019),司法和媒体分别代表当代社会两种具有独立逻辑的功能系统。
付黎明(2018)通过分析2002年以来的15个典型案例得出,成为舆论焦点的司法案例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涉及官民冲突或者贫富冲突,其将这些案件划分为权利与权力冲突类、法律与道德冲突类、身份冲突类。
刘澍,杨娟(2016)发现,成为舆论焦点的案件,以刑事案件居多,其次为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这与司法实践中民事案件为多数的现状不符。这表明,在民事案件数量远远多于刑事案件数量的背景下,舆论更加关注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