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治背景下城市小区业委会的变革路径文献综述
2020-04-18 20:57:23
文 献 综 述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城市社区居民的自治空间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前的统一单位分房小区逐步转变成低公房率高私人产权房或者全商品房小区,进而催生了业委会的产生,业委会的产生与发展在近些年逐见成效,然而离理想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许多业主自治意识的淡薄,或者说对于自身权益维护意识的缺失,对于小区环境美化及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的淡漠,当然还有业委会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1、社区自治的相关研究 随着我国政府逐步由过去的大政府转变成服务型政府,无论上层政府机关亦或是基层政府机关都不同程度的简政放权,甚至基层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也淡化了过去”准行政机关”的色彩,进而导致社区自治的进一步发展有了可能,我国相当多的学者专家们,结合实际,对我国社区自治的研究提出了专业化及征对性的学术意见,值得我们的借鉴与进一步的思考。
华中师范大学学者向德平和申可君(2017)认为: 基层社区自治的重构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首先是要将自制的主体多元化,具体包括三点内容#8212;#8212;第一,构建新的权力关系,推进现代社会组织结构完善。
第二,大力培育第三部门组织,使其发挥积极的社会服务功能。
第三,调动社区内单位的参与积极性,营造社区共建的氛围。
其次是丰富自治手段,将简单的自治手段向复合方向转变。
具体包括,第一,完善社区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和相关法律制度。
第二,加大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
最后是要将自治的目标由行政管理向民主自治转变。
学者王颖(2016)认为:基础社群,基层社区以及各种新型小区的产生致使社会由过于的多级科层次模式向扁平化模式发展,进而也倒逼治理体制的必要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