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涉分类原则和方法的思考文献综述
2020-03-26 14:47:02
文 献 综 述
一、 本课题的研究背景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现象。我国的事业单位是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在改革开放之后,事业单位随着我们的各项事业的发展,快速地发展和膨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我国的事业单位与逐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事业单位作为中国历次机构改革的遗留产物,一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造成一些公共机构出现利用所占有的公共资源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尽管二十年来的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传统事业单位改革模式的弊端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严重束缚了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势在必行。如何来分,分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的成果。本文通过研究现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出现的弊端和不足,根据实际情况探究出科学的分类原则和方法,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动态
(一)国外非营利组织的研究
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法人组织。在国外,类似于事业单位的机构,称为”非政府组织”(NGO),或”非营利机构”(NPO)。西方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研究较早,不同时期各位学者的研究角度不尽相同。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定义。其中代表的学者有:列维特(Levitt)则是从部门划分的角度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界定。麦克劳夫林(Mclaughlin)从管理行为角度来界定非营利组织。约翰#183;霍普金斯大学的萨拉蒙( Salamon)教授从组织特征来界定非营利组织。安瑟尼#183;杨(Anthony Y)则是从组织运营特征来界定非营利组织的内涵。
(二)国内事业单位的研究
1998年9月,国务院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业单位等级管理暂行条例》将事业单位定义为: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许多学者也针对”事业单位”这个有着鲜明中国特色的争议性概念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如:中编办四司副司长张雅林在《事业单位的概念误区》一文中指出事业单位是”依法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服务组织。”成思危教授在《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一文中提到他则认为:”事业单位是国家兴办并由国家管理的按照国家计划运行的从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生产活动,人员列入国家编制需要国家财政供养的单位。”
三、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论的研究
我国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研究有:1993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中国行政改革大趋势》,2000年由成思危主编、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2007年由谢松保主编、中国社会报出版的《民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路径与对象》,2006年王键,张孝锋著《事业单位的科学分类原则及其改革思路》 等等。这些著作大多数是讨论传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向、路径、对象,没有探讨现在科学的分类方法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