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距离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影响——基于引力模型的研究毕业论文
2021-10-06 12:33:28
摘 要
本文通过分析中国30个主要贸易合作伙伴在2015年的贸易数据,并运用Jinbergen建立的贸易引力模型为原型,构建出适用于我国贸易服务现状的全新服务贸易引力模型,从而完成对中国主要服务贸易伙伴的非关税壁垒的“关税等价”进行估算,进而对距离因素和我国进出口服务贸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
经研究结果表明:出口服务贸易与距离之间呈负相关的关系,但进口贸易并不会因距离因素的变化而出现显著的变化。非关税壁垒在服务贸易过程中会产生极其显著的负面作用。除此之外,贸易协定与两国之间关系也会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造成较为明显的影响。
关键词:引力模型;服务贸易进出口;地区距离
Abstract
This paper applies the gravity model of trade to discuss how distance affects real export and import of services of China by analyzing Chinese service trade with its 30 main trade partners at 2015.
The result shows that distance has a negative effects on China services trade export, but has no effect on import of China service trade. Tariff equivalent of non-tariff barriers for China and its trade partners plays a strong negative effect on trade in services exports. Either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or ordinary trade agreements have an impact on China's service trade. Bilateral friendly relations will also affects China's service trade import and export volume.
Key words:gravity model; import and export of service trade; distance
目 录
第1章 绪论 1
1.1 目的及意义 1
1.2 背景及现状 1
1.3 主要内容及章节安排 2
第2章 文献综述 4
2.1 贸易引力模型理论基础 4
2.1.1 引力模型 4
2.1.2 引力模型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应用 4
2.2 贸易引力模型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关系 5
第3章 引力模型分析与模型建立 7
3.1 数据选取 7
3.2 变量相关性分析 7
3.3 回归分析及共线性检验 8
第4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10
4.1 结论 10
参考文献 11
致 谢 11
第1章 绪论
1.1 目的及意义
如今,有关运用引力贸易模型来研究货物贸易决定因素的文献报道极为丰富,与之成鲜明对比的是,研究如何运用其来评价服务贸易的成果一直并不多见。查阅相关的研究报导可这,引力模型被运用到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历史仅能够追溯到2001年,Francois为了估算服务贸易壁垒的关税等值,率先尝试将服务的进口需求作为进口国人口和人均GDP的函数进行使用。服务贸易流动的数据来自GTAP数据库。进而通过借助最小二乘法,实现对引力方程的估计,随后通过假设的进口需求弹性和预测与实际的两国贸易量的差值,就可以实现对所求结果的预估。而Park则将价格指数引入到引力模型当中,在其2002年发表的论文中报道称,这种方法能够反引出不同国家在价格上的差别,且通过运用价格和数量工具,也可以实现对关税等值的良好估计。随后在2003年,Grunfeld和Moxnes开始尝试将引力模型运用于双边服务出口的研究中,2004年Mirza和Nicoletti则将其运用到了FDI流动当中,这些研究都证实了同一个结果,就是引力模型不仅仅适用于研究货物贸易,其对于服务贸易同样具有极强的适用性,两个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与规模呈同向变化关系,而与距离以及同进口国的服务贸易壁垒呈反相变化趋势。本文立足于前人的研究基础,希望通过将实际测量数据与引力模型相结合,对解释国际服务贸易的决定因素的研究有所裨益。
1.2 背景及现状
服务贸易一词最早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在1972年9月其出台的《高级专家对贸易和有关问题报告》一文中,对其概念做了初步的定义,随后,这一概念被运用到了美国的《1974年贸易法》之中。具体而言,服务贸易指的就是两国居民之间相互提供服务并获取经济交换的过程,既包含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直接交易,也包含借助国外附属机构进行的交易。
现今世界经济中服务贸易已然遍布于经济体的各方各面,从理发师到工程师,从水电维修服务到专利技术贸易等等,都不乏服务贸易的身影。从狭义的角度对服务贸易进行解释时,可以认为其就是指对国际间货物贸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保险等为之服务的过程,类似这种无形的贸易活动形成了服务贸易最初的内涵。随后,服务贸易的内涵不断被拓展,如今站在广义的角度看待这一概念时,可以认为包括劳动服务、信息传输服务等多种新形式的贸易过程都可以被称作是贸易服务,尽管如今对于这一概念仍然没有同一而明确的定义,但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可于1994年通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即GATS)中对于服务贸易的定义,具体包含四种模式:1)“跨境交付”,此模式指的是贸易成员中的某一方在自己国境内接受他国对其提供的服务的过程,如远程教育等远程服务贸易大多属于这种模式;2)“境外消费”,此模式指的是消费者离开本国进入境外接受服务从而产生消费的过程,常见的形式如出国留学和旅游等;3)“自然人流动”,此模式指的是任一成员国的自然人进入到其他国的境内并开展服务工作的过程,如甲国成员进入乙国后为其成员提供服务就属于这一模式;4)“商业存在”这一模式的服务过程中出现了投资行为,流动的人员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知识素养,并且会携带资本到他国设立建设商业实体,从而运用这一实体为他国成员提供服务,常见的形式如境外的金融服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这一模式的典型特征就是存在直接投资,设立的商业实体可以是分支机构或是代表处,也可以是独立的法人形式,实际上相当于是外商投资企业。
2015年WTO给出的年鉴数据显示,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全球GDP的主体,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三分之二的经济增长源自于服务贸易。其中,在1980年到2014年这34年间,世界服务贸易的出口额实现了1.35倍的增长,从3650亿美元达到了4940亿美元,其在世界贸易总出口额中所占的比例也从14.3%变化到了26.7%。在服务贸易出口中,旅游占比最大为25.1%,其次是运输为19.3%。在服务贸易进口中,所占比重最大的是运输为25.6%,其次是旅游为24.4%。由此可见服务贸易对于全球经济发展已经具有了举足轻重的影响。由于服务贸易并非是实体形式的,因此其常常会被人们忽视,所以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意识到服务贸易是与生产、销售以及消费过程都息息相关的活动,且在性质上表现出了明确的实时性、非存储性、非转移性以及国际性,这些性质使得跨境贸易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诸多的约束,但是随之时间的推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与科学技术的强力发展必然会实现对现有问题的突破,从而带动国际服务贸易继续昂首向前。如今的网络服务已经呈蓬勃发展的态势,有望成为解决跨境服务瓶颈的有力手段。
对于我国而言,尽管中国在2014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有所降低,但是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前五的服务贸易提供国与消费国。考虑国际服务贸易在世界经济整体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可知,我国经济想要在未来获得更好的发展,必然离不开服务贸易的扶持,因此探究影响中国进出口服务贸易的因素对于促进我国经济迈入新的台阶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