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大学生对“知识产权”认识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26 19:53:09
文 献 综 述
知识产权意识是西方社会里孕育数百年而产生的法律意识。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制度和行为准则,而且是一种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2008年我国国务院与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相关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都达到了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建设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有着深刻而广泛的意义。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者和发扬者,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知识型创业是这个群体最大的特点,也是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热切期盼。而前人的研究显示,我国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不足,知识产权知识了解片面,大学生对于知识产权教育存在需求,高校教育缺失,知识产权的文化建设有待提高。我国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令人担忧。
日本是世界上知名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教育做的较好的国家。同样接受儒家文化熏陶的日本和我国有着极其类似的社会文化,战后也走着和我国类似从劳动密集型、资源型经济向创新型、知识型经济转型的道路。目前,日本是世界上知名的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做得较好的国家,日本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很高。相比较而言,中日之间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差距不在于立法和制度建设上,而在于价值观念的传播和文化建设上。直接点说就是对于知识产权和本国社会观念的融合上的差异。
一、 调查方法
由于大学生群体的特性,主要调查方法以发放问卷、收集数据为主,样本选取上如罗青兰(2007)是以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227所高校5000多名在校大学生为对象。而如甘婷婷(2016)、何焕锋(2011)、陈士林(2012)(以江苏省为范围)是以特定地域为限进行采集的。也有地域范围更小,以一所学校为对象采集的,如李国庆(2016)是基于中原工学院为范围,和邓超(2009)是基于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为调查范围。
在数据整理上大部分采用的是统计和占比率来进行分析的。不过也有何焕锋(2011)这样采用最新的统计学方法:邓聚龙教授提出的灰色系统理论进行分析的,简而言之,就是将一些如”了解程度”、”掌握程度”这样不能定量分析的量用其理论可以进行定量分析,定量比较甚至差异比较。
二、 调查结果
1. 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