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科技创新的治理文献综述
2020-06-08 21:16:15
文 献 综 述
自 2012 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开始降速,到2014 年结束,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中央将这种形势概括为经济新常态,也开始借此契机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力求改变过去凭借低劳动成本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粗放式经济增长,转而寻求通过创新驱动提高生产率,带动经济增长。在此背景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呼之欲出[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导向,经济运行新常态阶段性特征,经济发展面临跨越等收入陷阱三者共同决定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首先,坚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客观上要求减少行政干预对资源配置的扭曲效应,提高资源供给和利用效率;其次,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运行发生趋势性变化,原有的周期性调节手段不足应以对宏观经济变化;再次,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所依赖的要素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更多地要依赖制度和创新[2]。
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对经济增长逻辑的认识不断深入的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供给侧改革的经验教训,以及世界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决策,旨在推动中国经济迈上更高台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3]。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研究
1、概念:事实上,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包括此前中国领导人的讲话,对此已经给出了清晰明确的定义:”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通俗地说,就是通过改革,提高供给侧的灵活性、有效性、合理性和技术含量[4]。
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借鉴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管理中的有益成分发展而成的,彰显的是中国模式和中国道路[5].
2、意义:一是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了中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可持续发展的命门#8212;#8212;供给侧质量。二是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了中国供给侧的短板#8212;#8212;水平不高、反应不快、效率低下,单纯依靠要素规模扩张进行发展遇到了”天花板”[6]。
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直接作用对象是生产者和劳动者,因此在体制机制上若协调不好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间的关系,那么,或者政府过度直接干预企业行为,甚至否定企业的市场权利,破坏市场机制公平竞争秩序导致市场失灵;或者政府缺位,导致政府失灵。另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举措,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有些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市场失灵,不是依靠市场自发竞争便可实现的,这就要求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更有效更协调地统一起来[7]。
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关键点在于要增强改革的定力,加强顶层设计和贯彻实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处理好各种利益集团的冲突和协调,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经济发展是一种长程的历史[8],期间波涛汹涌有之,风平浪静有之,我们保持平常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