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利侵权中等同原则的适用文献综述
2020-05-11 23:40:26
文 献 综 述 一、等同原则的适用国外比较 Lichtman 博士在《等同原则的适用》一文中对美国等同原则的适用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书中提到美国属于普通法系国家,专利侵权等同原则是通过一系列典型的判例发展起来的,并使等同原则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适用,相关的使用规则和适用标准已趋于成熟。
杨志敏在《德国法院对专利等同原则的适用及其启示》一文中介绍到,德国法院解释权利要求和判定专利侵权的态度一向比其他欧洲国家的法院要宽松,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适用等同原则认定侵权。
中山信弘在《工业所有权法(上)、特许法》一文中介绍,在日本,近些年来虽然出现了一些运用等同原则的案例,但是日本法院和许多学者不认为日本有等同原则。
在专利实践中,严格以专利说明书和专利申请文件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等同原则在日本被限制适用,原因在于日本专利方面的实力很强,发明专利数量也居于世界前列,如果过多的适用等同原则会使诉讼数量成倍增加,给法院造成过多的负担,考虑到这些,所以等同原则在日本没有被广泛适用。
二、专利侵权的分类 尹新天在《中国专利法详解》一书中,将专利侵权分为相同侵权(字面侵权)和等同侵权两大类。
刘银良在《知识产权法》一书中,认为专利侵权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吴广海在《专利法:原理、法规和案例》一书中将专利侵权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又进一步将直接侵权分为字面侵权和等同原则下的侵权(称做等同侵权);间接侵权又可分为引诱侵权和辅助侵权。
上述关于专利侵权种类划分不同额原因主要在于划分的依据不同。
第一种划分的依据主要立足于我国专利法的现有规定,我国专利法目前仅规定了专利直接侵权,即一般意义上的专利侵权,而没有对专利间接侵权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