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技术的法律规制研究开题报告
2020-02-18 12:40:1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1.1选题目的:
2015年4月,中山大学副教授黄军就发表了全球第一篇使用crispr/cas9技术对人类生殖系胚胎进行编辑,用以治疗地中海贫血症的研究报告。虽然其团队使用的胚胎为不能存活的病理性三原核胚胎,但该基因编辑实验仍引发世界范围的热议,其中不乏来自权威机构及媒体的批评,如tatlow记者于《纽约时报》发表的《中西方科学伦理鸿沟》一文。尽管争议颇多,美国《自然》杂志还是将黄军就评选为“2015年度科学界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主要内容和目标:
本文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解释现存的基因编辑技术,并根据不同类别,分别说明其应用价值以及伦理和法律风险;二是列举并对比我国与境外对基因编辑立法现状,重点关注人类生殖系细胞编辑技术;三是总结归纳,提出正面清单式的法律规制的建议。
本文的撰写目标在于:通过对现有的基因编辑技术进行分析权衡,找寻其收益和风险的平衡点,并据此对我国提出基因编辑的法律规制建议,力求用法律手段在保护技术发展的同时避免其逾越底线,实现技术造福人类的目的。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19.01.01-01.18,开始选题,确定选题和指导教师;
2019.01.19-03.05,开题报告撰写,修改,提交开题报告给老师;
2019.03.06-03.20,分小组开题答辩;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田 野,刘 霞.基因编辑的良法善治:在谦抑与开放之间[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07):106-115
[2]nuffield councilon bioethics.genome-editing-human-reproduction [n/ol].http://nuffieldbioethics.org/project
[3]邱仁宗.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伦理学的视角[j].医学与哲学2016年7月第37卷第7A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