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被遗忘权立法进程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1 16:30:34
1.目的及意义
研究目的及意义:
被遗忘的权利(the rightto be forgotten)是一个全新的概念,EU Commission认为它的法律基础是人们的隐私权,有越来越多的以往被认为是私人问题的事件被报道并记录下来,而在搜索引擎中同样可以被检索。许多当事人认为这种未经自己同意就可被检索到的事实损害了自己的隐私。基于对欧盟和美国被遗忘权立法进程的研究,对完善我国被遗忘权的立法进行借鉴,更好地保护公民在网络生活中的个人隐私权。
理论意义:
我国没有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该方面的立法主要有,《民法总则》的第111条专门规定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这是首次从民事基本法层面提出个人信息权,并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行为规范。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对欧盟和美国被遗忘权立法进程的研究,将有利于完善我国有关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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