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的问题与对策文献综述
2020-04-21 16:21:05
研究目的及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又强调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这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 年3 月,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出通知,印发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和贵州省进行试点,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各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试点单位,制定试点方案,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丰富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但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不足,亟待对我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进行深入研究,概括经验,形成样板,分析问题,寻找短板和瓶颈,探索解决对策、方案,为下一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提供参考。
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研究成果较多,但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成果并不多,这为本研究提供了较大的研究空间。自20 世纪90 年代,学界对政府管制问题的关注逐渐升温,涌现了大批关于政府管理方面的成果。如余晖的《政府与企业:从宏观管理到微观管制》(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陈福良的《我国经济转轨期的政府规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随着2001 年国务院正式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部署,直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书籍也逐渐问世,如傅思明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法制化》(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 ),欧桂英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以及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围绕行政许可法出现了一系列解读与释义方面的书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应松年、杨解君的《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制度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以及王勇的《行政许可法程序理论与适用》(法律出版社,2004)等等。在国内,自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全国各地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以此为突破口,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政民关系等方面成效显著。如,浙江、安徽、江苏等地率先推行行政审批清单管理模式,湖北、重庆、深圳等地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北京、天津等地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上海、泉州等地注重发挥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上海、宁夏等地出台办法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从理论上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可以有多种类型,比如单独集中、分散集中、横向集中、纵向集中等,审批局的模式属于单独、横向集中类型,各地区也在对其他类型进行探索。当前,直接关于行政审批局模式研究还相对匮乏,这可能源于行政审批局的实践推广较迟。从研究现状来看,学界对行政审批局的“合法性”存在诸多质疑,尚未形成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研究的理论体系,各种探索方式及类型未进行充分实践。
(2)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行政审批制度的研究自上世纪70 年代以来逐渐兴起。但总的说来,这些研究主要基于政府规制视角,包括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从法学角度和政治学角度对政府规制进行研究,如波纳斯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佩尔兹曼的《政治参与和政府管制》等。法学角度的研究重点是分析现有的政府规制程序和政府规制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改进或修正的意见建议:政治学角度的研究重点是分析个人、集团、公共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基于这种相互关系而产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美国、日本及新加坡等国家都相继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通过改革提高了公共管理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如,美国加强行政审批成本效益分析,日本建立司法审查和救济机制,新加坡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多个部门,一个政府”的做法均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title}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title}研究的基本内容:
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的意义与现状
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存在的问题
完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