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殡葬改革法治化探究文献综述
2020-04-14 16:21:00
综上所述,本文打算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殡葬制度改革法治化的角度出发,研究我国殡葬改革管理面临的现状,分别从其的历史沿革,审视其发展现状和困境,研究促进其改革有效、有行、有所思考的措施、思路和大框架下可循的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由于国家推行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可见已经认识到了之前推行的《殡葬管理条例》的不完善之处,弊病有所革除。相关殡葬改革的推行“火葬”方式、未及的市场灰色地带、提倡节地生态观念对我国未来的殡葬改革发展道路有着重大的影响,所查阅到的研究比较多,综合起来就是思考我国殡葬服务制度面临的行业暴利、文化萎缩、公墓资源枯竭、居丧者缺乏情感慰藉等一系列矛盾,为怎样建立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法治殡葬服务制度提出相关的经验和应对策略。
近年来,各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初步建成一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探索采用骨灰存放、树葬、撒海、深埋等安葬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我国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安葬观念不强,激励引导、规范监管的制度机制不完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不足,节地生态安葬率不高,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以解决。因此如今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广节地生态葬法。有了进步,但是要具体达到节地生态安葬的目标还需要探究许多。
就其深度来说,美国在殡葬服务场所的数量和布局的科学化合理化、殡葬设备设施的科技现代化、殡葬专业教育的高度发展、殡葬服务的人性化专业化、殡葬工作者的专业化执业化、殡葬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市场化等等方面的程度和水平可以结合我国国情来寻找角度。
可供研究的是采取全方位、全过程的“事先许可”制度,不仅能有效地防范各种道德和社会风险,而且能保证殡葬服务和管理能够体现出以人为本、行政效率。
而瑞典殡葬法,重视并鼓励新的殡葬习俗,比较有特色的一点就是殡葬设施的规划布局以教会教区为基础,具有较浓厚的宗教教会管辖色彩。法案条款内容较宽松,规定了许多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原则,体现了对死者的尊重和以人为本、方便当事人的立法思想。
王启梁、刘建东的《中国殡葬法制的意外后果》一文中指出:我国当今采用“殡葬管理”或者“殡葬改革”的表述体现出与古代不同的公共管理策略,着眼点已经主要聚焦到死后遗体的处理方式上,极大地根除了传统社会丧葬的阶级意义,其制度设计中同时削减了传统丧葬所具有的文化意义。结合我国殡葬法制的推行和意外效果来看,聚焦于文化与人的意义可供研究。
刘信芳在《中国殡葬改革的几点思考》一文中指出““回归自然”是人类处理殡葬问题的第一基本原则”“纵观人类文明史,殡葬弊端绝大多数与等级相联系”“以上第一基本原则是从自然律引申出来的,以不破坏环境,进而促进环境改善为基本要求。第二基本原则是从社会发展角度作出的考虑,以殡葬改革促进社会进步为基本要求”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依旧是当今殡葬改革之路需要考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