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制度中刑事被调查人辩护权探析开题报告
2022-01-17 23:13:26
全文总字数:2461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的:本文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下,监察制度实施中被调查人辩护权角度着手,从国际准则、国内现状、实现辩护权的具体障碍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和探索,对该问题做出讨论,提出看法。旨在深入了解监察改革新体制,探讨我国监察工作与刑事诉讼在辩护权方面的衔接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该论文选题一方面可以提升对《监察法》内容于意义的理解,更好的服务于未来的学习与实践,另一方面也能激发对于国家制度与法律关系思考和研究,提升自我法律思维和专业知识的运用水平,更好的检验和运用刑事诉讼法等相关专业知识,融合新制度新法律,得出新理解,取得新收获。
意义:2018年是我国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第一年,《监察法》的出台需要相关配套诉讼制度的新变革,同时监察体制也将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
因此,监察机关工作与刑事诉讼法程序衔接在当前是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问题,如何保障刑事被调查人的权利问题,配合监察制度更加完善也是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该选题充分考虑当前国家监察制度的新变革和有关法律热点问题,切合实际,具有现实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制度改革试点方案》,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配套决定。 2018年3月我国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并公布施行。 以上决定和法律中,均未明确体现对于监察调查阶段律师辩护的有关规定,而《宪法》第125条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同时刑事诉讼法中也表明辩护权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这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当前对于监察制度中的被调查人权利保障机制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也显现出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在辩护权规定中的衔接方面的问题。目前,该问题已经了引起国内部分学者专家的关注和讨论。目前监察法实施后调查阶段全面禁止律师介入,使得被调查人有效行使辩护权遭到一定程度的阻碍。
国外:国外监察体制主要包括代议机关内部的行政监察模式、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监察模式、以及监审合一的行政监察模式。它们与刑事诉讼制度的衔接方面各有不同,对于其中对于辩护权的保障也表现出了不一样的特色。 但无论是在我国还是在其他国家,在职务犯罪的侦查、调查中赋予被调查人辩护权,都是一种必然趋势和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观念,是国际上所认可的人权保障最低限度。在《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准则》中,也都体现了关于辩护权的规定。 |
2. 研究的基本内容
首先,本文研究内容具体从如下方面展开:
3. 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2018.11 拟定大致方向 查找相关资料
2018.12 确定具体题目 查找资料 阅读文献 拟定具体计划
2018.12.24-2018.12.29 提交开题报告 任务书
4. 参考文献
卞建林.监察机关办案程序初探【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6):56;
龙宗智.监察与司法衔接的法规范分析.政治与法律.2018(01)
熊秋红.监察体制改革中职务犯罪侦查权比较研究【j】.环球法律评论.2017.39(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