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开题报告
2020-10-12 20:51:3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目的和意义:
刑事犯罪的发展与司法资源的相对稀缺性是每个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难以回避的矛盾冲突。一方面,犯罪的数量和复杂度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司法资源不可能无止境的补充以应对案件的增加。因此,如何合理的配置、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提高刑事诉讼效率是所有社会共同关注和探索的方向。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离不开对法律正义的坚持和对司法效率的提升,面对犯罪率居高不下、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严峻形势,各国大都采取对案件的繁简分流,适当简化某些案件的程序,以有限的司法资源处理尽可能多的刑事案件。
2016年8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最高人民法院等五机关随后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随之在全国展开如火如荼的试点,也引起了学术界和司法界对于该制度的广泛讨论。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主要内容和目标:
本文一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从现实要求、历史研究及前景展望三方面阐述本文的选题意义与选题背景;其次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概念界定和法理基础进行介绍,为下文详细论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提供基础性的铺垫作用;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学生选题截止日:2016-01-10
开题报告截止日:2016-03-13
提交论文截止日:2016-05-30
阶段性报告截止:2016-06-06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参考文献】
[1]陈卫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j]. 中国法学,2016,02:48-64.
[2]陈光中,马康.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重要问题探讨[j]. 法学,2016,0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