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效力认定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0-10-12 20:51:0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1.1目的和意义: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8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这一司法解释,并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施行,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对于民间借贷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并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除此之外,它还规定了诸如民间借贷诉讼管辖争议处理、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有无、借贷利率与利息等问题。新的司法解释拓宽了民间借贷的范畴,将企业之间的借贷及企业内部集资正式扶正,并对实务中遇到的合同效力问题、举证责任问题等进行了相应规定。该司法解释的颁布与施行正是引起笔者思考的来源。
众所周知,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在我国己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但近现代随着银行等正规金融行业的兴起和繁盛,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民众对资金的需求度日趋增长,民间借贷发展日趋活跃,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民间借贷作为民间经济主体融资的一种渠道,能满足资本市场需求,拓宽投资的渠道,提高社会闲散资金的利用效率,对于改善中小微型企业资金短缺、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民间金融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法律和政策对待民间借贷往往是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这就关系到民间借贷合同是否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问题,即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效力不同于合同的订立,它的有效与否决定了法律是否认可、保护它,是合同关系中的核心,因此审查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是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关键。在我国没有一部专门规制民间借贷的法律,有的多是在法律中以条或款的形式提及,或者是一些司法解释、批复,甚至包括行政规章或者地方性文件对民间借贷的发展进行规定或限制。对于细化到对民间借贷合同效力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所以本文的研究既有必要又富意义。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2.1主要内容和目标:
本论文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进行阐述,然后在民间借贷合同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探讨民间借贷合同的界定、法律特征、效力认定、成立与生效等方面的内容,结合具体案例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进行分析和研究,进面对民间借贷合同效力认定后的风险防范进行探讨,得出结论认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后,还要进行风险防范,包括争取担保落实,进行合同公证,保存借贷凭据,注意诉讼时效等多方面的措施。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学生选题截止日:2017-01-10
开题报告截止日:2017-03-13
提交论文截止日:2017-05-30
阶段性报告截止:2017-06-06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参考文献:
[1]王海生.民间借贷的放贷主体机构化[j].当代金融家,2012(3):13-15.
[2]王林清,于蒙.管控到疏导:我国民间借贷利率规制的路径选择与司法应对[j].法律适用,2012(5):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