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民法的应对任务书
2020-06-27 19:36:11
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本课题拟采用民法学实证分析方法与比较法学研究方法相结合的研究路径。
人类社会已进入ai高速发展时期,全球化浪潮下的中国自然也不例外。
一方面ai技术的突飞猛进确实对人类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与改善,另一方面缺乏约束的ai技术广泛应用又带来了运用不当从而威胁到人类、例如普通自然人的私权利等法律问题。
2. 参考文献
[1]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三版 [2]王利明:《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7年第五版 [3]杰瑞.卡普兰著,李盼译:《人工智能时代》,浙江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一版 [4]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八版 [5]王利明:《人工智能对民法的挑战》,中国城市报2017年9月11日法治思想版 [6]刘云生:《人工智能的民法定位》,深圳特区报2017年10月24日理论周刊/专论 [7]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8]肖尤丹:《机器人需要”守法#8217;吗》,人民日报2014年7月21日第20版 [9]金周英,白英:《我国机器人发展的政策研究报告》,《机器人技术与应用》2009年3月30日 [10]黄建民:《我们要给机器人以”人权#8217;吗》,《读书与评论》2009年第6期 [11]陈晋,硕士论文:《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伦理困境研究》,吉林大学2016年4月 [12]冯卫东:《机器人也应有个司法体系》,《科技日报》2009年4月5日(002) [13]姚红阳,硕士论文:《试论人机关系的历史发展及其文化考量》,长沙理工大学2010年5月 [14]杨帆,硕士论文:《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研究》,云南师范大学2017年5月 [15]刘雪婷:《人工智能技术对民法的影响》,《法制博览》2016年5月(中)
3. 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
2017.12.22之前 下达任务书、收集阅读资料 2017.12.23-2018.1.18 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 2018.1.19not;#8212;2018.4.15 完成论文初稿 2018.4.16#8212;2018.5.15 完成论文二稿 2018.5.16#8212;2018.6.7 论文定稿 2018.6.4-2018.6.14 论文答辩 2018.6.15-2018.6.17 论文成绩评定 2018.6.18-2018.7.6 总结评优、论文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