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先行调解制度任务书
2020-06-02 19:49:27
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首次通过立法的方式将先行调解制度规定出来,进一步丰富了我国法院司法调解制度,先行调解制度与原有的立案调解制度即立案后答辩期届满前的调解、庭(审)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庭(审)后裁判前调解共同组成了我国法院司法调解体系。
先行调解具有与其他阶段的调解所不同的一些要求,对该制度的充分深入的研究有益于最大效能的实现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立法目的。
2.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田海鑫《论新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先行调解》,《西部法律评论》2013年第6期。
【2】蒋惠琴等 《诉前调解运行现状及其对先行调解制度实施的启示》,《人民司法》2013年第19期。
【3】赵蕾 《先行调解案件的类型化研究》,《法律适用》2016年第10期。
3. 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
严格按照论文进程安排课题的各项工作: 2017.1.1#8212;2017.2.28 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 2017.3.1#8212;2017.4.15 完成论文初稿 2017.4.16#8212;2017.5.15 完成论文二稿 2017.5.16#8212;2017.6.7 论文定稿 2017.6.8#8212;2017.6.9 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