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考试资格的法律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02 19:42:13
高考是一个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选拔人才和促进公平的双重任务,我国正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在社会全面法治化的大前提下,教育法治化显得尤其重要,教育法治化的任务也越来越迫切。
近几年来,我国发生的高中生参加高考的权利被侵犯的案件越来越多,最为著名的就是王娜娜事件。
2003年王娜娜在参加高考之后,因为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便以为自己落榜,从而开始了漫长的打工生涯。
后来经过一次次的申请贷款和信用卡因为身份信息不实被拒之后,她不得不寻找这背后的原因。
找寻出来的结果着实让她感到十分的震撼。
她的身份一直被另一个”王娜娜”使用着,另一个”王娜娜”用她的身份上了大学,做了老师,完成着她的梦想。
虽然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但是最后也只是注销了假”王娜娜”的教师资格证,对于王娜娜受到的损失却没有什么实际的补偿。
所以,虽然高中生参加高考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却不能提供有效的救济。
一、我国高考资格的法律制度的演变 高考制度是由科举制度演变而来的,因此,我国是高考制度的发源地。
高考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的人才选拔制度,坚持了科举制度的”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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