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关系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01 15:50:12
文 献 综 述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审判质效逐步提升,但是仍有部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这与审判权运行机制不科学、审判责任制不完善存在一定关系。
随着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似乎看到了上述审判权和审判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在逐步完善,最近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也指出了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侧重点。其中,尤其需要我们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中的法官员额制;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制”中提出的法官办案终身追责制。
无论是法官员额制,还是法官办案终身追责制,都必然会涉及到个案的承办人以及院、庭领导,而承办人和院、庭长的关系,也就是本文所讨论的《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关系之研究》。
综上,本人拟从司法改革前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之关系入手,比照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之关系,分析利弊,界定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权力的边界以及责任的边界,最终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整改意见。
一、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概念辨析
这是第一部分,首先需要明确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两者不同的概念,因为现实中两者是冲突、对立而又统一的,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多的混同与失衡,所以对基本概念的界定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