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环境公益诉讼判决分析任务书
2020-05-31 20:46:56
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正如李玉恒、刘彦随在他们的论文《中国城乡发展转型中资源与环境问题解析》中所阐述的:我国城乡发展转型中日益突出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已影响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也将损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8月31日通过第二次修正,将第55条修改为”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增加了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江苏省是经济大省,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随之成正比增长。笔者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为案由、”江苏省”为法院地域、”环公”为案号进行检索,查阅到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以来,江苏省已判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共10起,其中2014年作出4份判决、2016年作出5份判决和1份裁定,虽然案件总数不多,但是数量仍在逐年增加。笔者希望通过对江苏省司法实践中判决文书的对比分析,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探求解决方案,同时以此为例,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
2. 参考文献
[1]李玉恒、刘彦随 :《中国城乡发展转型中资源与环境问题解析》,《经济地理》,2013年第1期。
[2]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访问日期:2016年12月31日。
[3]汪劲:《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版。
3. 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
2016.12.1#8212;2016.12.31 |
下达任务书、收集阅读资料 |
2017.1.1-2017.2.28 |
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 |
2017.3.1shy;#8212;2017.4.15 |
完成论文初稿 |
2017.4.16#8212;2017.5.15 |
完成论文二稿 |
2017.5.16#8212;2017.6.7 |
论文定稿 |
2017.6.8-2017.6.9 |
论文答辩 |
2017.6.10-2017.6.12 |
论文成绩评定 |
2017.6.13-2017.7.8 |
总结评优、论文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