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处罚中的便宜原则开题报告
2020-05-23 16:24:16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便宜主义的渊源 (一)便宜主义的提出 便宜主义源于刑诉法中的追诉裁量主义,是指公诉方依据法律的授权,基于刑事处罚的目的和权衡各种利益,对其所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选择是否作出控诉以停止刑事程序的原则。
简言之,即基于程序经济原则及刑事追诉之权衡,赋予检察官某种程度的裁量权,使其对于某些虽具备起诉要件之刑事案件,本其职权加以权衡而放弃追诉或为不起诉处分。
与起诉便宜主义相对的是起诉法定主义,起诉法定主义是指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必须及时展开犯罪侦查工作,侦查发现有足够犯罪嫌疑的,则检察官应提起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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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研究内容 目前便宜原则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法领域并没有被明文规定下来,虽然在行政实 务中有所应用,但也是局限于行政处罚法方面。
目前这一原则在实际的运用中也存 在这一系列的问题,导致这一原则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 本需求,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本文将结合便宜原则产生的背景, 渊源以及国内外对便宜原则的应用现状,来研究便宜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应用的现 状和在实际运用中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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