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权之构想开题报告
2020-02-18 12:39:2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选题背景我国目前拥有 8500 多万残疾人,2.5亿60岁以上老人,其中4000万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他们对无障碍环境有很高的依赖程度。
除此以外,孕妇、儿童、大量伤病人员以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都将是无障碍的受益者。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数量的增长,人际交往的频率和范围也在快速扩张。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二、文献综述(一)对无障碍环境权的相关界定的研究陈佑武、常燕群(2014)的《残疾人人权的法律保护》一书对国际人权文件关于残疾人人权的相关内容以及无障碍环境权的相关规定作了较为详尽的梳理,但该梳理将无障碍环境权的保护对象局限于残疾人士[1]。
在张志莹(2003)的《关爱弱势群体,倾力打造无障碍环境》中认为无障碍环境的使用主体不仅仅是残疾人,还包括老年人、妇女以及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
这也是本文中无障碍环境权的权利主体[2]。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五、进度安排2019年3月20日前搜集相关资料,并完成开题报告;2019年3-5月份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与导师沟通并在导师帮助下进一步修改论文;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2019年五月定稿。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六、参考文献[1]陈佑武,常燕群.《残疾人人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版。
[2]张志莹.《关爱弱势群体,倾力打造无障碍环境》[j],国土经济,2003 年第 11 期,第 27 页。
[3]陈海嵩.《环境权体系的建构——基于环境权属性认知的反思》[a]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