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立法挑战与路径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4 16:26:14
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少子化现象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失能人口需要得到照护服务,而完善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能够缓解此情况给人民,社会的巨大压力,因此结合国内外对于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现状,对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一些建议。
国外有国家已经建立起了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英国及北欧诸国政府以税收方式向全体国民提供老年医疗护理并向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护理, 老年医疗护理属于全民免费医疗体系的一部分;德国、荷兰、卢森堡以及东亚的日本、韩国等强制所有医疗保险参保人参加长期照护保险, 长期照护作为一个独立的险种与养老、医疗等保险相分离出现在这些国家的社会保险体系中;而美国则以商业保险形式设置医疗照顾服务, 政府只是兜底性的开展医疗救助服务。
国内对于长期照护制度也进行了试点工作。2016年, 国家人社部在总结青岛等地经验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明确中国长期照护保险是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三种设置方式:一是单独设置长期照护保险, 与医疗保险相对独立;二是长期照护保险纳入医疗保险, 成为医疗保险一部分;三是采取长期护理保险。{title}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title}首先要说明我国当前老龄化现状,对于长期照护保险的内涵以及作用进行解释,在对于国内外有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研究现状进行阐述,对于在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所遇见的困难与挑战予以说明,最后借鉴国内外有关于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相关经验,对中国建立起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提供一定的意见与建议。
论文大纲:
题目: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立法挑战与路径研究
一、老龄化与长期照护保险
(一)我国当前老龄化现状
(二)长期照护保险内容及意义
二、国内外有关长期照护保险立法
(一)外国有关长期照护保险的立法模式
(二)我国对长期照护保险的立法现状
三、国内外对长期照护保险立法的困难
(一)外国对长期照护保险的立法困境
(二)我国对长期照护保险特有的立法挑战
四、长期照护保险立法经验及建议
(一)国内外对长期照护保险的立法经验及借鉴意义
(二)对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立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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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政府还是家庭:长期照护服务供给责任反思[J/OL].学术论坛,2018(05):117-124[2019-01-02].https://doi.org/10.16524/j.45-1002.2018.05.015.
[2]解静.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以“成都模式”为例[J].中国经贸导刊(中),2018(35):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