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同性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4 16:21:36
1.目的及意义
1、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在涉外同性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我国司法部门在受理涉外同性婚姻案件时通常以公共秩序保留或者当事人故意规避我国强制性法律,拒绝承认涉外同性婚姻的效力有效性,但是这种单一的处理方式显然无法真正的解决涉外同性婚姻以及涉外同性婚姻所产生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收养关系等纠纷。随着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人口流动加大,请求我国法院承认涉外同性婚姻和解决由涉外同性婚姻产生的财产人身的关系的案件逐年增加,此类案件已经成为我国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我国立法上对涉外同性婚姻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我国对涉外同性婚姻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以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探讨社会公共秩序原则并不是我国拒绝承认涉外同行婚姻的必要事由,一定范围内承认涉外同性婚姻的有效性。为了更好的处理涉外同性婚姻所产生的纠纷,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关于涉外同性婚姻中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以及涉及的相关研究,根据我国国情探讨如何更好解决涉外同性婚姻伴侣所产生的等一系列问题,从而更有利于维护涉外同性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促进国际民事交往。本选题具有理论和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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