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认缴制下债权人保护机制研究开题报告
2020-07-08 21:40:5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论文研究的背景 为顺应国际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潮流,继2015年《公司法》将一次足额缴纳改为分期缴纳,降低了货币出资的最低限额后,2013年年末,我国《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将实收资本作为公司成立的条件,正式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这次改革表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减少,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有利于提高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旨在通过公司的实际资产来评估公司的信用以维护交易安全,实现了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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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研究问题: 一、资本认缴制理论分析 (一)我国理论的发展 (二)外国理论的发展 二、资本认缴制制度现状 (一)我国资本认缴制制度现状 (二)外国资本认缴制制度现状 三、资本认缴制下债权人保护机制研究 (一)我国资本认缴制下债权人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 (二)外国资本认缴制下债权人保护的途径 (三)我国资本认缴制下债权人保护的途径 四、结语 研究手段: 一、文献研究法。
在课题研究准备阶段,笔者通过知网、万方等文献资料库,对与本文相关的文献、判决进行收集、鉴别、整理。
通过仔细阅读理解,掌握本文写作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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