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消费者的界定任务书
2020-06-29 20:23:54
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保险消费者近年被官方正式提出,但保险消费者是否应为《保费之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颇有争议。
写作过程中须大量阅读资料,分析学界的不同观点,予以分析,形成自己观点。
2. 参考文献
1、 张本良.论保险消费者概念的法律界定[N].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2 2、 向冬梅.论保险消费者概念之法律界定[J].法制博览,2012(4) 3、 廖成.保险消费者的法律界定与权益保护[D].南京:南京大学,2012 4、 任以顺.”保险消费者”概念质疑#8212;#8212;以”保险相对人”概念取代”保险消费者”的合理性[J],法学论坛,2015 5、 郭俊旗.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山西:山西财经大学,2016 6、 张楠.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6 7、 袁敏.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浙江:浙江工商大学,2013 8、 黄俊.保险消费者权利法律保护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3 9、 闫春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研究[D].山西:山西财经大学,2015 10、 刘轲.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3 11、 李春,马辉.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之完善[J].南京社会科学,2014(2) 12、 刘林.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D].黑龙江:黑龙江大学,2015
3. 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
2017.12.22之前 下达任务书、收集阅读资料 2017.12.23-2018.1.18 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 2018.1.19#172;#8212;2018.4.15 完成论文初稿 2018.4.16#8212;2018.5.15 完成论文二稿 2018.5.16#8212;2018.6.7 论文定稿 2018.6.4-2018.6.14 论文答辩 2018.6.15-2018.6.17 论文成绩评定 2018.6.18-2018.7.6 总结评优、论文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