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区域贸易协定法律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27 19:35:36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区域贸易协定发展迅猛,已逐渐发展成为世界各国为实现贸易合作与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并且几乎所有的国家加入WTO多边贸易体制后也相继的加入了一个或多个区域贸易协定。
快速发展的区域贸易协定在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给WTO多边贸易体制带来了诸多影响,既有互补的作用同时也有相互冲突的矛盾存在。
本文以”WTO框架下的区域贸易协定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试图阐明WTO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分析了当今世界的区域贸易格局,试图为我国在应对当前的贸易形势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二、本课题研究内容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全球范围内掀起了缔结自由贸易区的高潮,区域经济一体化得到空前的发展,而与此同时,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进程一直停滞不前。
本文首先就区域贸易协定的概念、发展背景、发展因素进行概述,接着具体分析中国参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自由贸易协定缔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对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最后对我国发展自由贸易化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三.研究现状 在RTAs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协定有些仍采用GATS的肯定列表模式,但越来越多的区域服务贸易安排开始采用”否定列表”模式,优势在于透明性增加,普遍适用性增高,并且能保护相关服务贸易规则的稳定性。
投资规则上,GATS并未设立单独的投资规则,而在越来越多的区域贸易安排中开始采用”分立”的模式,使得国际区域间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有效的投资保护。
对服务贸易原产地的规则较之GATS也更加自由化,包括对自然人、法人等都设定了更理性的判定标准。
WTO中的最惠国待遇,RATS中越来越多的将其纳入”非成员最惠国待遇条款”,使得能给区域内成员和区外非成员和服务提供者以更加平等的待遇。
对服务贸易谈判参与国的市场准入研究发现,在服务贸易中,参与国不愿寻求多边协商,而更愿意采取单边行为。